2025-11-24 17:44
前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審案時脅迫少年自甩巴掌及逼跪磕頭,還嗆「送去捅屁眼」,另有為了規避法院研考,竟製作「雙重判決」及恣意取消庭期、大量延滯案件等離譜狀況,而且她為了不夜間訊問竟答應當事人「交保」等,懲戒法院今天認定她至少有12項重大違失,砲轟她長期處於疏懶、怠惰、草率及馬虎狀態,且犯後未反躬自省,已達汰除標準,因此重判撤職、停止任用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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