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2 12:54
在新北市開店販賣水餃、鍋貼的陳姓老闆,在店內結識一名年輕男性常客小明(化名),明知對方可能是身心障礙者,某天竟起了淫念,出手強拉小明進廚房內。小明驚喊「不要」想轉身離開,陳男仍一手環抱住小明,另一手往下伸進小明內褲,造成小明嚴重陰影。台北地院依《刑法》對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3年1月。可上訴。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