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7 10:10
「酒駕零容忍」不只是一句口號,更代表所有國民對於酒駕者的深惡痛絕,一旦酒駕致人受傷或是死亡,理應受到更嚴厲的處罰,這應該是全民共識。但某些法官,卻可能不這麼認為,「114年國審交上訴字第1號」殺人兇手酒駕撞死人,一審國民法官重判8年,卻在二審遭直接廢棄,改為輕判兩年及緩刑五年。這就是我們公正的司法,「酒駕撞死人,一天都不用關!」這不但是對於酒駕者的包庇,更是對「國民法官」制度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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