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0 12:12
監察院查出,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期間,和佳和集團富商翁茂鍾有私誼而未迴避審案,還私下和翁吃飯打小白球,收補品和襯衫,將他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林奇福認為監院彈劾報告和新聞稿不實,毀他清譽,打官司求國家賠償600萬元及刪稿等,一審慘敗,二審今天認定,監察院執行職務得阻卻違法,林奇福不得請求賠償及回復名譽,再度判他敗訴。可上訴。
2024-05-20 21:49
監察院認定,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和佳和集團富商翁茂鍾有私誼,而他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期間未自請迴避翁茂鍾的百利案,又私下和翁吃飯、泡溫泉、打小白球,更收下補品和襯衫,將他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懲戒法院認定,他收禮部分有違失,但超過10年追懲時效免議;部分行為不構成違失免罰。懲戒法院第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2024-04-09 11:56
監察院查出,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期間,和佳和集團富商翁茂鍾有私誼而未迴避審案,還私下和翁吃飯打小白球,收補品和襯衫,據此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林奇福認為監院彈劾報告和新聞稿內容不實,害他一生清譽盡毀,要求監院國家賠償600萬元、刪稿及登判決文等,不過台北地院認為監院執行職務並無不法,判林奇福敗訴。可上訴。
2023-07-19 12:01
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和佳和集團富商翁茂鍾有私誼,但他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期間未自請迴避翁茂鍾的百利案,另私下和翁吃飯打小白球,收補品和襯衫,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認定,收禮等行為涉有違失,但行為最後時間點為2008年,礙於追懲時效只有10年只得判免議;部分行為則不構成違失,判免罰。可上訴。
2023-06-08 18:39
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退休時獲司法院頒發「一等獎章」,最高行政法院另頒發5400元獎勵金,司法院2021年以他捲入富商翁茂鍾案,獎章獎金屬「違法處分」為由追回。林奇福怒提行政訴訟,合議庭認為,縱使林接受飲宴或餽贈,也不能否定他對司法或審判工作的貢獻,且林並不符合受懲戒等撤銷獎章的條件,應由人審會依其違失行為做合理裁量才對,因此撤銷司法院、最高行的處分。可上訴。
2023-01-16 16:24
2022-12-0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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