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3 16:28
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1名調查官,與未成年高中女學生交往,雙方相約汽車旅館開房間,並使用少女的手機拍下她為其口交的照片,調查官返家後要求少女將照片分享雲端硬碟供其觀看。少女向老師告知此事,戀情因此曝光; 一審判刑6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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