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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又一個10億等級貪官 原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苟仲文遭判死緩

    2025-12-08 17:36 / 作者 陳家齊
    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原局長苟仲文。翻攝網路
    中國官媒週一(8日)通報,原本掌管中國體育界生殺大權長達6年的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前局長苟仲文,週一遭判死刑緩刑,法院指他收賄至少2.36億人民幣(約10.4億台幣)。

    通報稱,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週一一審宣判,苟仲文因收賄、濫用職權,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緩刑期限過後將減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減刑。

    鹽城法院的判決寫說,苟仲文在2009年至2024年,利用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書記,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職權便利,收賄幫助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等事項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6億餘元。而在2012年至2013年,苟仲文擔任北京市副市長期間,在相關項目收購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判決中表示,苟仲文收賄數額龐大,論罪應判處死刑,但由於犯罪中有「未遂」犯行,坦承交代協助追贓,因此給予死刑緩刑。其不法犯罪所得與孳息已經全部繳納國庫。

    現年68歲的苟仲文是在2016到2022年間擔任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並曾擔任中國奧會主席、東京奧運中國代表團團長。他2024年5月遭宣告查處,12月遭到開除共產黨籍與中國公職的「雙開」處分,經過一年後現在遭正式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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