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釀8死!新竹輪胎行「家人相處狀況」曝光 里長這樣說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小兒子陳彥翔和爸媽吵架,竟買汽油縱火害死全家8命,今年9月底遭新竹地院判死刑,岳父母、大嫂母親共向他求償1600多萬元,一審精算後判賠1186萬元,可上訴。不過,法院調閱他的所得紀錄,發現他去年所得收入僅20萬元,名下更全無財產,未來賠償機會相當渺茫,法院曾提訊他出庭詢問看法,但陳男只冷回4字「沒有意見」。
判決指出,陳彥翔和妻子、3個小孩及爸媽、妹妹、大嫂等9人一起住在輪胎行二樓,他因為賭博、選物販賣機事業不順而欠下債務,常和爸媽因為家事及輪胎行工作問題起口角。去年6月15日晚上,他盛怒下外出買了20.35公升的92無鉛汽油,分裝在4桶寶特瓶內,一回家就開始潑灑一樓縱火。
當時在一樓的陳母和陳彥翔妻子為了搶救在二樓臥室的小孩,不顧生命危險往上衝,結果在二樓的8人全部喪命,只有人在一樓的陳父,正巧看到陳彥翔點火而逃亡保住一命。
一審開庭時,陳彥翔僅承認縱火否認殺人,但合議庭認定,他熟知家中動線而且蓄意將汽油潑在救生通道上,顯然有殺人故意,審酌他手段兇殘,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性,罕見下重手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二審中。
陳彥翔的岳父母向他求償500多萬元,大嫂母親求償1133萬多元。法院調閱陳彥翔的名下財產,發現他去年一月到案發前,所得只有20萬7279元,而且名下沒有財產,法院提訊他說明,他僅冷漠回4字「沒有意見」。
法院審酌家屬喪女至痛,計算精神撫慰金及扶養費後,判他必須賠償岳父母553萬3826元,另賠大嫂母親633萬821元,共需賠償1186萬4647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