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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人NONO遭10名女子告性侵 北檢部分不起訴部分移轉管轄

    2023-12-19 09:24 / 作者 呂志明
    NONO因性侵案到北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藝人NONO在台灣##MeToo浪潮時,遭到10名女子指控涉嫌性騷擾甚至強制猥褻,台北地檢署收案後就具有管轄權的3女子指控,展開詳細的調查,但有許多案件因為事隔久遠,只有告訴人1人的指控,沒有其他相關事證可以證明,因此處分不起訴。至於最初在第一時間提告的小紅老師及部分被害人共7人的指控,因為北檢並無管轄權,北檢將向高檢署聲請移轉管轄。

    今年6月19日,台灣一名前模特兒Amber Chang在臉書指控10多年初入演藝圈,某1天下節目後,1位知名搞笑藝人要開車送她回家,沒想到對方先載她去吃東西,當她從副駕駛座下車時,竟然被對方從熊抱然後拉進後座,「我還沒來的及反應,已經被他整個魁梧的身體壓在後座,我開始反抗,他一陣瘋狂親吻,手也不停的伸進去開始拉扯我內衣揉胸,甚至伸進去我裙子裡企圖想要將我底褲扯下,他解開褲頭,將我熊抱坐在他大腿上用力磨蹭……」。

    當不少人認為Amber Chang所影射的藝人即是NONO時,NONO透過經紀人回應沒有印象,隔(6/20)日,小紅老師也在臉書PO文聲援,提到自己遭到NONO的騷擾的經過,6月30日還主動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NONO性侵未遂、強制猥褻及性騷擾,甚至還提供1份25人的受害人名單給檢察官。

    當時小紅老師受訪痛斥,「每個被你強行硬上的女孩你從來沒帶過套,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受傷的女孩還為此去看婦產科,真的有夠垃圾!這麼多年的時間,你可以同時亂槍打鳥,尋覓一位又一位的受害者,但此時你卻連對受害者道歉的時間都沒有。不承認也不道歉,截至目前的加害者,就屬你最可恥!」

    台北地檢署受理後展開調查,8月2日搜索約談NONO後,檢方以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諭知5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並告誡NONO不能騷擾、接觸被害人。10月18日再傳NONO到案,在訊問後還將他到溫馨室,並找法醫進入溫馨室,疑似勘驗身上的重要特徵。

    然而就在檢察官就提告的10名被害女子提告的內容逐一釐清後,發現包括小紅老師在內的7名被害人北檢並無管轄權,北檢就這個部分,將向高檢署聲請移轉至士林地檢署偵辦。

    至於有管轄權的3名被害人部分,其中編號A-3的被害人指控,2011年至2013年間,她在中山區某會館,替NONO提供油壓按摩服務時,遭到NONO強制性交得逞,當時她苦苦哀求「你不要這樣,我很害怕」,沒想到NONO回稱「我比你更害怕」,因此提起《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嫌。

    編號A-5的被害人指控,NONO於2011年12月間,在北市延吉街某處駕駛白色賓士大型車載她時,在車上強吻她、還一邊揉搓她胸部,一邊說「你的觸感真好」,因此提起強制猥褻罪告訴。

    編號A-7的被害人指控,2010年的夏天,她在中山區某時尚會館,替NONO提供按摩服務時,遭到NONO壓制、強吻、揉搓胸部,NONO還說「我就喜歡你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因此提起強制猥褻罪告訴。

    對於這3名被害人的指控,NONO堅稱完全沒有印象,且3人的指控都只有自己一人的單一指訴,沒其他相關證據可供調查,查扣NONO手機也查無聯繫資料,因此認為罪嫌不足,全都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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