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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啞鈴殺父」該判多久?律師講故事盼「理解思覺失調」、檢方推「回歸計畫」

    2023-12-13 00:02 / 作者 侯柏青
    涉嫌犯下啞鈴殺父案的男子。資料照。侯柏青攝
    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鍾姓男子用啞鈴砸死父親,台北地院國民法庭昨日(12/12)進行科刑辯論。辯方用「理解」出發訴說鍾男的人生故事,強調「思覺失調症」就是「思考和知覺都失去(調)了」,判重刑無法領他走出黑暗,建議「刑前」監護處分5年外加8年徒刑;檢方認為須兼顧治療和矯正,提出「刑前」3年以上監護處分,考量他涉犯重罪且可能再犯,量刑須落在12~16年間。

    國民法官昨天開最後一次庭,檢辯各自針對科刑部分表示意見,攻防相當精彩。而本案為國民法官首度挑戰思覺失調症患者涉及的殺人案,且涉及精神鑑定等醫療專業領域,國民法官的判決結果深受外界矚目。

    檢方:父子之間互不諒解釀成恨意

    「鍾父在生命的終點,依然擔心兒子的安危」。公訴檢察官廖彥鈞庭訊一開始就秀出一張照片,這是鍾父用盡全力抱住兒子阻止他離家出走的監視器照片,只是鍾父沒想到,幾個小時以後,他竟會慘死在唯一的兒子手裡。

    死者已無法開口說話,廖彥鈞談到鍾父時沉痛地說,鍾父是一個保守、謹慎、節儉但沒有不良嗜好的父親,他在發病前的家庭相處狀況良好,一家3口還會去慶生吃蛋糕、吃火鍋,出去玩,直到發病後,鍾父才開始疑神疑鬼,還可能出現不當對待兒子的舉動(指言語、肢體暴力或疑似性騷行為)。

    他感嘆,大量社會案件都跟「恨意」有關,而本案的恨意來自於父子之間的長期不諒解,鍾父不諒解兒子的遊手好閒,兒子則忽略爸爸也在生病,矛盾擴大後演變成這起悲劇。「這個案子讓我們重新了解與回顧『父子關係』,每個父親心裡可能都有一個恨鐵不成鋼的鍾男;而鍾男心裡也有一個不了解自己的父親…..」

    廖彥鈞話鋒一轉,用簡報向國民法官解釋什麼是「社會安全網」,他說,這起案件就是社會安全網裡的「精神疾病」和「心理位置」產生破口,鍾男才跌出去,所以司法必須介入治療矯正他,然後補好破口,讓社會安全網回到完好狀態,讓鍾男得以重回社會。

    廖彥鈞說,根據醫療、精神鑑定及證人說法,可以發現鍾男長期對父親累積恨意,他自己可能不知道,而且不斷壓抑著。案發當天,他不滿父親阻止他出門、便當又買錯挨罵,雙方有爭執,可能成為誘發犯罪的刺激因子。

    他說,鍾父當天並未出現不當舉動,鍾男並沒有承受暴力,結果他反而趁父親看電視的時候把他殺了,即使精神鑑定結果認為他當時應該是病情急性發作,但此案不能只從「急性期」切入,不論是否處於病情急性期,鍾男應該都是做了很多考慮和決定才犯罪。

    鍾男過年前持啞鈴砸死老父,救護車趕往現場已無效。讀者提供

    鍾男缺乏病識感,不長期治療、矯正恐再犯

    鍾男殺父下手很猛,而且長年缺乏「病識感」不順從服藥,根據精神鑑定結果,如果他無法改善仍可能再犯,令人擔憂的是,他被害妄想的對象也曾經包括媽媽,他曾幻想過媽媽拿刀殺自己、下毒,若他再次復發,會傷害誰根本無法預料。

    廖彥鈞說,鍾男矯正後仍可能回歸社會,但考量他犯重罪,可能再犯,決定建議求刑12年~16年,但檢方表示,因為依據現行假釋制度,執行6~8年就可以聲請假釋,服刑正巧也可讓鍾男學習一技之長。而且,新世代的刑事程序著重矯治,檢方希望能在「刑前」做監護處分,等病況穩定後再送他去執行,建議3年以上滾動式調整,而監護處分結果將影響執行刑,未來法院也有權免除執行全部或一部徒刑,因此,應該不會關那麼久。

    他喊話國民法官,強調本案是檢辯雙方有共識適用《刑法》19條第2項(精障欠缺違法辨識能力的減刑要件)的第1起《精神衛生法》案件,國民法官的決定將成為歷史性決定。

    他也強調,鍾男即使入監,目前安置他的三軍醫院北投分院也擬定了適合的治療計畫,他建請國民法官給檢察官一個機會,將鍾男送回社會安全網,「希望他再出現各位眼前時,是一個已經有一技之長,能自力更生,對社會沒威脅的嶄新的人,這是檢察官的期盼。」

    辯方:鍾男為何從正常青年墮落到法庭囚徒?

    「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法律的靈魂是人的完整故事的投射。」鍾男委任律師薛煒育,走到法台前,帶著國民法官「理解」鍾男的人生故事。

    薛煒育在投影片上秀出一張鍾男的大頭照,他告訴國民法官,「他外表看起來很正常,背後卻是一個思覺失調症的患者,他究竟是怎麼墮落到變成被審判的對象?」

    他描述,鍾男19歲就去了花蓮念精鍾商專(改制為台灣觀光學院),一般念了大專院校,人生就是準備展翅高飛的時候,沒想到鍾男的翅膀卻折斷了。鍾男被同學霸凌送去住院,爸媽把他領回台北,他被診斷出來得了「思覺失調症」。而且根據鑑定,鍾男是典型的思覺失調症,前驅症狀就是患者的認知會慢慢下降,人際互動開始發生困難。

    19歲以後的鍾男,求診次數頻繁,外界或許認為他沒有病識感不願乖乖吃藥,但試想,他就是思覺失調症患者,他根本不覺得自己生病,怎麼會去吃藥呢?

    在這段期間,鍾男曾斷斷續續工作,但33歲以後的他,卻再也沒有工作了。鍾男宅在家的生活非常單一,頂多就是陪父親,兩個思覺失調症患者待在一起,真的非常辛苦。

    鍾男來到37歲之後,住了4次醫院,2019、2020年間,他的妄想症狀顯然更嚴重了。在殺人案發生前,鍾男足足在慈濟醫院住了31天,而且還打了長效針,但是打長效針,還是可能發生症狀,這就像是,打流感疫苗也不見得不可能得病,但至少已經盡力做到能做的。

    涉案啞鈴。讀者提供

    鍾男非因恨殺父而是急性發病

    薛煒育說,「我對他的理解,他就是一個和社會脫軌的思覺失調症嚴重病人!我至今不明白,案發當天,他在請媽媽買3個便當回家後,為何扣下了板機殺了爸爸?」他研判,鍾男可能是急性發病,或許「撒旦」變成了「魔神仔」,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顯著下降。

    檢方說鍾男可能是對父親累積恨意,加上病症發作才殺父。但辯方根據警方密錄器的畫面,發現當時警察要把鍾男銬起來,鍾男一開始願意自己捲袖子讓警察上銬,但上銬後他突然想毆打警察,他為什麼想攻擊警察?難道也對警察有長期恨意嗎?警察有不當對待他嗎?應該沒有。

    所以,薛煒育心裡理解的鍾男,原本是一個健康的社會人,逐漸變成生病的社會人、脫軌的社會人、嚴重脫軌的社會人,最後才淪為「因病失控的犯人」,而鍾男現在只是一個「需要幫助的病人」。他說,鍾男沒得選擇,他根本無法選擇病況穩定或難以控制。

    薛煒育的另外一個「理解」則是,鍾男應是因為思覺失調症發作,才出現偶發暴力行為,他徒手或拿啞鈴攻擊爸爸,也是他始料未及的結果。「理解,也不是為了要讓一個人脫罪,也不是降低暴力色彩。」他說,鍾母希望尋求社會資源幫忙兒子,鍾父的弟弟(鍾男的叔叔)也選擇原諒希望輕判,他認為,鍾男的手部有障礙,不可能在監所學到一技之長,判重刑讓他長時間入監,極可能會讓他狀況變差。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會如何思考思覺失調症患者的犯罪行為,引起外界矚目。侯柏青攝


    不過,檢方最後反擊說,鍾男在法庭應訊時可以對答如流,他為什麼會突然殺人,是因為人的念頭往往產生於一瞬間,如果在一瞬間累積恨意到一定程度,因為思覺失調症的影響,才會犯案。

    辯方則拿出德國心理學大師阿爾弗雷德.阿德勒的名著《認識人性》反駁檢方論點,強調人性的理解並非書本中的知識,而是必須在實踐中取得,才能體會別人的每個心理現象,對他們感同身受。辯方解釋,鍾男有治療團隊,經歷24小時的照護,還打了一劑費用高達3、4萬的長效針,才能讓他在這裡流暢的講事情。

    辯方表示,鍾男的血液、人際和人生環繞思覺失調症,他們一家人也都圍繞在這個主題,這是他對鍾男的理解。這個案子如果要定主題,就是「理解」兩個字,思覺失調就是「思考與知覺失去了」,要走出黑暗,需要的不只是個人的意志,也需要社會的看見與協力。

    辯方說,建議刑期和檢察官有落差,因為監獄的作業很多都是折紙袋、紙蓮花,監所是否會過度制裁以至於摧毀先前的努力、工作能力下滑,導致無法復歸社會?這都是問題。

    辯方也感嘆,在法院4天的審理過程中,大家對於思覺失調症的理解有多少?能選擇什麼?能否讓當事人復歸社會?能否給家人面面俱到的判決?這會是最後的選擇。

    國民法庭聽完檢辯雙方的意見後,審判長黃怡菁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合議庭將進行評議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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