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縱火釀8死。資料照。讀者提供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去年6月發生大火奪走8條人命,起因竟是輪胎行小兒子陳彥翔和父母吵架,憤而買汽油縱火,導致媽媽、妻子、妹妹及4個小孩統統葬身火窟。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求死刑,新竹地院審理時,他嘴硬不認錯,合議庭認為全案傷亡慘重,他的行為已屬「最嚴重罪行」,有剝奪生命永遠與社會隔離的必要,今天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陳彥翔今天視訊聽判,面無表情,被害人家屬則感謝法院還給被害人公道。
判決指出,陳彥翔和妻子、3個小孩及爸媽、妹妹、大嫂等9人一起住在輪胎行二樓,他因為賭博、選物販賣機事業不順而欠下債務,常和爸媽因為家事及輪胎行工作問題起口角。去年6月15日晚上9點40分,他再度和爸媽吵架,當時大部分家人都在二樓休息。
他盛怒之下,外出買了20.35公升的92無鉛汽油,分裝在4桶寶特瓶內,他一回家就把汽油灑在一樓地板,然後用打火機點燃廚房紙巾縱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當時在一樓的陳母和陳妻為了搶救在二樓臥室的小孩,不顧生命危險往上衝,結果在二樓的8人全部喪命,只有人在一樓的陳父,正巧看到陳彥翔點火而逃亡保住一命。
陳彥翔應訊時只承認縱火,否認故意殺人等罪行。
承審合議庭認為,陳彥翔明知一樓的輪胎行擺放像機車或有機溶劑等大量助燃物,他也很清楚9名家人都在屋內,裡面還包括他未滿6歲的3個小孩及姪女,有4名兒童幾乎沒有逃生能力。而陳彥翔擁有汽車維修的專業經驗,了解潑汽油的嚴重性及後果,加上熟悉屋子的格局動線,竟將高達15公升的汽油潑在位於逃生路線上的樓梯、大門出入口附近地板,顯然可預期會引起大火,導致家人來不及躲而燒死。
合議庭指出,有家人曾在他點火前勸阻他停手,但他仍執意犯案,他顯然對於造成家人死亡這件事,抱持著「不在乎、不違背己意」的心態,因此認定他確有放火燒燬現有人使用之住宅、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既遂罪、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未遂罪、殺人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之犯行。
合議庭審酌量刑時,考量陳彥翔可預見縱火將導致8人無法逃生而喪命,有4名幼童無辜幼小的生命無端遭受剝奪,倖存的被害人及家屬家庭永遠破碎,身心承受巨大痛苦,而他犯案手段極端殘酷,造成的巨大損害根本無法回復。
合議庭也認為,陳彥翔潑的汽油數量多、範圍廣,且不聽勸阻,最終導致重大傷亡,已堪認屬於「最嚴重罪刑」。
檢察官和被害人家屬當庭要求判陳彥翔死刑,合議庭經綜合評價後,認為判無期徒刑或較輕之有期徒刑,刑度與陳彥翔主、客觀犯罪情節的比例不符。基於實現刑罰權的分配正義,再考量他的犯行應報需要和維護社會秩序,認定有剝奪生命,讓他永久與社會隔離之必要,因此判處死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