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資料照。翻攝臉書
醫師蘇偉碩多次針砭美豬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簡稱萊劑)恐影響健康,卻被衛生福利部告發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檢方不起訴確定後,他大動作向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判原告蘇偉碩敗訴,陳時中等人免賠。全案可上訴。
蘇偉碩2020年反對萊豬進口,主張食用萊豬可能會有健康風險,也表示只要萊豬進口的話,連呼吸都可能吸到萊劑,而萊劑毒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衛福部告發蘇偉碩違反《食安法》的散布食安謠言罪。檢方認為,蘇偉碩是以醫師身分提醒健康問題,無重大惡意,他也澄清部分數字為誤植,處分不起訴。
蘇偉碩獲不起訴後,去年要求陳時中和吳秀梅一周內道歉卻沒下文,轉而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兩人誣告罪,陳時中等人已獲不起訴確定。蘇偉碩認為陳時中等人的言論造成他的名譽損失,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雙方持續纏訟中。
陳時中、吳秀梅委任律師出庭時向法院強調,告發是衛福部基於職務做出的決定,絕非陳時中等人的個人行為,加上衛福部的決定有所依據,主張不須負賠償責任。
而蘇偉碩之前出庭時,曾向媒體解釋為什麼要單獨告陳時中和吳秀梅,而不是告機關。蘇偉碩表示,過去首長和公務員都躲在機關背後,告輸了,也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賠。他這次起訴「個人」,如果告贏,對方就沒辦法由衛福部或食藥署幫忙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