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國民法庭。侯柏青攝
酒駕男李佳修去年11月在台北市行政院旁撞死王姓單親爸,成為台北地院受理的第一起國民參審案件,北院上周海選出10名國民法官(含6名正選、4名備位)後,今天上午9點10分,將由6名素人法官搭配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正式上場審案,預計審理3天,周五(7/28)進行宣判。這也是暨新北地院「殺夫案」後,第2起由國民法官審判的案例。
據調查,此案進入國民參審程序後,在法庭上最重要的兩個爭執點為,李佳修是否符合「自首」,以及被害人是否也違規「與有過失」,國民法庭的認定,將成為量刑的重要關鍵。
根據北院審理計畫顯示,今天庭期的主軸為檢辯開審陳述、調查證據、事實和法律辯論及科刑調查;明天(7/25)開庭主軸為證人詰問、科刑調查、訊問被告及對科刑辯論的意見陳述,後天未排庭期;大後天(7/27)上午將進行最重要的科刑辯論與被告最終陳述。
此外,7月27日下午為預備庭期,若國民法庭未使用該段庭期,將直接進入評議程序,全案預定7月28日下午5點宣判。不過據悉,宣判時間點,有可能視評議情形提前或延後。
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王男母親今年4月間具狀聲請參與訴訟,要為愛子討公道,合議庭經徵詢檢察官、被告李佳修及辯護人意見,斟酌案件情節、與死者的關係、訴訟進行程度及聲請人利益後,認為准許訴訟參與有助於達成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之目的,且無不適當的情形,裁准聲請。
另一方面,李佳修委任律師則用「認罪」、「媒體曝光汙染心證」、「無重大量刑爭議」等理由,聲請不讓國民法官審判,但遭合議庭駁回,創下《國民法官法》實施以來首例。
國民法官今將開審李佳修(右2)酒駕致死案。資料照。侯柏青攝
檢方認定,去年11月13日晚間11點多,李男開車到北市忠孝東路4段,赴東區夜店「OMNI」和曾姓少年等友人喝酒狂歡到翌日(11/14)凌晨3點半;14日凌晨3點45分,他們又到附近的「香格里拉酒店」續攤。凌晨4點21分飲宴結束後,曾姓少年開車載李男離開酒店,準備返回李男位於萬華區的住處。但才開沒幾分鐘,李佳修就趁等紅綠燈的空檔,要曾姓少年換手讓他開。
檢方懷疑,李男酒駕又超速,行經行政院旁的地下車行道時,撞上前方王姓男子開的轎車,害王男被拋出車外後壓在車下,因頭胸部外傷併顱骨粉碎性骨折引發腦挫傷出血及肺挫傷,送醫不治。死者車上的親友則頭皮、臉部、左大腿及左膝挫傷。
李男肇事後和曾姓少年下車查看,李企圖攻擊到場處理的警察,警方對空鳴槍仍無法制止,開2槍擊中其左大腿後才制伏他;而聞訊前往現場採訪的媒體記者,也遭對方友人推擠受傷。
檢方查出,李男當時抽血檢驗的血液酒精濃度為228mg/dL(換算呼氣酒精濃度測定值為每公升1.085毫克),依《刑法》185條之3第2項前段的酒駕致死及284條前段的過失傷害罪,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