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侯柏青攝
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殺夫案,今天傳喚季婦的女兒出庭,身兼「被害人」和「加害人」家屬雙重身分的范女,當庭泣不成聲地表示願意原諒母親,而哥哥也和她立場相同,「離開的人已經離開,活著的人得好好活下去…她犯案不是因為想要爭奪名利,只是渴望『愛』與『尊重』,希望她在剩下的人生裡,可以好好活一次,好好愛自己。」
范女今天全身黑衣黑褲,臉色慘白的坐在法庭上,檢辯在確認「潑鹼片水」等細部行兇過程時,她不時摀住耳朵拒絕聽,遑論看向螢幕裡的血腥照。
輪到她表示意見時,她先說了句「法官好」,然後緩緩地說,「今天在這個法庭裡,身為子女的我,最難過的是,失去父親,而且被告是我的母親…」她的話才剛落下,旋即情緒潰堤,法院人員則趕緊遞上一盒面紙。
審判長見狀不忍,告訴她說,「相信你是鼓起很大的勇氣才來到法庭上,可以等情緒平靜再說。」
頓了幾秒,范女稍微壓抑住情緒後說,「發生這件事,我很震驚、難過和自責,如果當初能多花一點時間陪伴父母,或許就可以警覺到他們的情況,我們當子女有責任,我很後悔也很痛苦。」講到這,她再度拿起衛生紙拭淚,雙手掩面痛哭。
即使心裡傷痛萬分,她仍堅定地說,「但,離開的人已經離開,活著的人還是要好好活下去,我要原諒母親,這些年她承受的一切我看在眼裡,我明白她的痛苦。我也有想過,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狀況(家暴),我是否也會選擇一樣的路?我其實很擔心她,擔心她得去承受這麼大的壓力。」
「我已經沒有了父親,不能再沒有母親,我知道她犯下殺人罪,應該要受到法律制裁,但希望法官能給我母親一次機會,減輕刑責....我的母親犯案,絕不是因為想要爭奪名利,她只是渴望『愛』與『尊重』,我希望她在剩下的人生裡,可以好好活一次,好好愛自己。」
聽到寶貝女兒的獨白,看起來情緒冷靜的季婦,也不禁低頭擦眼淚。法院結束開庭後,母女在法庭對望,范女不忘跟媽媽揮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