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寬控恩師手足沒有繼承權敗訴。翻攝邱瓈寬臉書
知名製作人邱瓈寬、楊智明等人,認為「恩師」已故製作人裴祥泉曾立下遺囑指「家裡人一毛都不給」,因此到台北地院向裴的手足提繼承權不存在的訴訟,但北院認為沒辦法證明裴的手足有重大虐待或侮辱證據,今天判邱瓈寬等人敗訴。可上訴。
裴祥泉未婚沒有子女,他過世後,他的弟弟妹妹去辦遺產申報時,才發現邱瓈寬等人用遺囑執行人身分走完程序,申報遺產達2.18億元,另有1.35億元債務。裴的手足曾向台北地檢署控告邱瓈寬等人侵占,檢方不起訴。
邱瓈寬等人向法院主張,裴祥泉長年和弟弟妹妹們沒感情,他們曾向裴需索金錢遭裴飆罵,短暫在醫院照護時也對裴造成折磨,事後也沒來參加追思會。他們認為,裴祥泉當年預立遺囑表示「我孤家寡人,沒家庭,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而且楊智明曾向裴祥泉查詢要不要把遺產分給弟弟、妹妹時,他也親口表明「不要」、「都不要給」,既然裴的遺囑要求不要分給手足,因此提起訴訟。
但裴的手足反指,對方主張並非事實,實際上他們多次想探望生病的哥哥,曾被邱瓈寬等人以各種理由拒絕,事後也不知道裴的骨灰放在哪裡;他們指控,哥哥過世後,邱瓈寬等人私自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家人根本不知情,而北院另案已判遺囑無效。
法院審理後認為,邱瓈寬等人無法充分舉證裴的弟妹有虐待的狀況,另根據醫院的護理紀錄發現裴的手足曾到醫院照顧哥哥還幫忙換尿布,而且裴生前需要緊急治療時,他們也都有到場簽署同意書,顯示應仍有手足之情。
法院認為,裴與手足即使疏於聯絡,但沒有重大虐待情事,不符合法律構成要件,因此判決裴的手足仍有繼承權。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