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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打三」竟贏了!清潔工殺2命判關24年 他聲請再審法官一句KO

    2026-06-15 18:36 / 作者 侯柏青
    清潔工王建明殺2人判24年定讞,向高院聲請再審。李政龍攝
    前北市清潔工王建明刺死兩名同事,開庭還挑戰「國民法官開庭睡著」無效,被依殺人罪判24年確定,他質疑起訴法條錯誤聲請重審。高院今(6/15)天開庭,王男主張對方3個人殺他,他才會反殺2個,自己也險死,被判殺人莫名其妙。法官要他舉出新證據,強調聲請再審要提供新事實新證據,爭法律適用可能涉及非常上訴,要他好好想一想,他臉色鐵青當庭撤回聲請。

    調查指出,時年59歲男子王建明和時年56歲高男為前台北市環保局「以工代賑」的員工,2023年間,兩人吵架,高男11/16凌晨帶廖男、李男找王建明談判,高男帶著兩把水果刀,廖男則攜帶警棍。沒想到,王男「一打三」竟然完勝,他亮出折疊刀刺向高男胸部,另砍廖男大腿和臀部,3人均送醫急救,只有王男搶回一命,其他兩人不治死亡。

    王男被士林地檢署依兩個殺人罪起訴,他在一審國民法庭抗辯「正當防衛」無效,上訴辯「國民法官睡覺」也被打臉,歷審依兩個殺人罪各判12、14年,應執行24年確定。他已入監執行。

    但王建明仍不服氣,日前向高院聲請再審。他今天出庭表示,主張法條有錯誤,檢察官起訴故意殺人罪有瑕疵,他進一步想解釋自己的動機,遭法官打斷。

    王建明赴高院出庭前狠瞪記者,出庭後臉色鐵青撤回聲請。李政龍攝

    法官問他有沒有判決繕本,請他舉出新事實、新證據,法官表示,如果王建明主要是爭條文或法律錯誤,可能涉及非常上訴的範圍。王建明牛頭不對馬嘴的回應,「什麼叫新證據?我也有被他殺啊,而且是他先殺我的,我沒有說謊。」

    法官耐心告訴他新證據的定義,強調他的再審意旨都在講「正當防衛」,問他有沒有新資料證明不是他殺的?繼續要求他舉證新事實。

    王建明聽完以後還狐疑地問,「那我現在要上訴到哪裡?判故意殺人就是判錯,應該是防衛過當或傷害致死,總之不是殺人,我也不是故意殺他的!他們來3個殺我,我反殺兩個,我也差點死掉,只是被救起來而已,判得莫名其妙。」

    法官換了個方式向他解釋再審的定義,王建明突然鐵色鐵青的說「撤銷好了」,法官確認他是否要撤回聲請,他嘆氣,「我目前沒有新證據,暫時撤回…我那時有足足5個月沒有意識,等醒來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他當庭簽名撤回聲請。

    王建明出庭前氣勢驚人的狠瞪記者,但押返看守所的時候,他的臉色頹喪,不發一語。

    王建明出庭時雙手刺青,氣勢驚人。資料照。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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