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官(右)、書記官(左)及執行員(左2)將陳男解送至管收所。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一名台北市陳姓男子因未依法申請稅籍登記,於網路平台銷售二手手機,涉嫌漏報銷售額,遭國稅局追討營業稅268萬餘元。當陳男被管收後親友火速帶錢到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協商放人,沒想到陳男不僅拒絕親友好意,竟稱「繳了會後悔,管收1個月還能省50萬」。
陳男於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間,在「蝦皮」平台上銷售二手手機,卻未依法申報稅務。經國稅局追查後,發現其漏報銷售額,並依法追課營業稅268萬餘元。案件隨後移交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處理。
然而,陳男在2022年9月接受國稅局調查時,雖當場簽署切結書承諾繳清欠稅,但卻在離開後迅速行動,先向某期貨公司申請出金,將62萬餘元的期貨保證金匯入其銀行帳戶,隨後分次提領一空。此外,他在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82萬餘元,也在短時間內被提領殆盡,總計約145萬元的資金去向不明。
今年3月間行政執行官通知陳男說明資產流向,但陳男僅表示這筆錢已用於生活費及支付20餘萬元的手機貨款,另有30萬元聲稱遭投資詐騙,但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當被要求提出清償計畫時,他表示每月僅能繳納5000元,需超過46年才能還清欠款。
法官裁准管收後,執行員(左)陪同陳男(右)步出法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由於陳男有隱匿財產及脫產的情事,新北分署依法向法院聲請管收。經審理後,法官認定陳男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卻刻意不為,因此裁定准予管收。
誇張的是,在陳男被管收後,其兄長與友人攜帶150萬元現金至新北分署,希望協商釋放事宜。然而,陳男竟當場拒絕,甚至對友人表示:「繳了會後悔,管收1個月還能省50萬。」此舉令人咋舌。
新北分署提醒民眾,依法誠實申報納稅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若因特殊原因無法一次繳清欠款,可主動與相關單位協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等方式規避法律責任,以免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