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程偉傑因毒駕肇事遭收押。資料照。呂志明攝
34歲男子程偉傑,昨(5/27)日上午駕駛休旅車行經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時,因失控撞上停放路邊的9輛機車及1輛停等紅綠燈的自小客車,被查獲車內有毒品,並透過毒品唾液試劑快篩,驗出其體內含有毒品反應。台北地檢署以有反覆實施毒駕行為的可能性,向台北地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法院在今(5/28)日凌晨裁准。
北檢指出,程男於昨日上午10點42分左右,在健康路112號前發生自撞事故。警方到場後,經程男同意進行毒品快篩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含有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類物質。進一步搜查後,警方在車內發現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菸彈等毒品物品。
警方昨晚將程男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其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4款規定,涉及不能安全駕駛及毒駕公共危險罪,另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1條第2項之施用及持有第二級毒品等罪名,同時認為程男有反覆實施毒駕行為的可能性,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北檢表示,將持續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落實「全國毒駕專案」執法方針,結合警察機關強力查緝毒駕,對於漠視公共安全的毒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追訴,希望透過嚴格執法,杜絕毒駕風氣蔓延,守護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