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高雄分署提供
高雄市一間旅行社因長期拖欠勞工保險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費,累積欠款高達70餘萬元,案件已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由於旅行社負責人兩手一攤表示因為經濟不氣收入減少,無力清償,執行人員使出殺手鐧,對交通部觀光署發出執行命令,扣押該旅行社已繳納的15萬元保證金,負責人發現事態嚴重,立即籌錢繳清欠款。
高雄分署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0條規定,旅行業者需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否則將面臨旅行業執照被廢止的風險。執行人員隨即對交通部觀光署發出執行命令,扣押該旅行社已繳納的15萬元保證金。此舉對該旅行社造成極大壓力,負責人在接獲觀光署通知後,立即與執行分署聯繫,懇求暫緩執行,並承諾迅速籌措資金清償欠款。
為避免執照被廢止及面臨團體旅遊違約賠償的風險,該旅行社迅速動員,將近期收取的團費用於支付滯欠款項,最終成功繳清所有70餘萬元的勞健保費,保住了旅行業執照繼續帶團出國,也避免了更大的商譽損失。
高雄分署提醒,旅客因旅遊糾紛產生的債權,對旅行社繳納的保證金有優先受償權,所以保證金被扣押或執行時,主管機關得予公告,若旅行社未能在限期內補繳足額,將面臨被廢止旅行業執照的嚴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