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美檢察官」陳漢章(右)與妻子雪兒,陳漢章已轉任律師並改名陳樂涵。翻攝自IG
男子張書源涉投毒害王姓女友險死,又涉嫌下麻藥害新婚妻陳女丟命,全案正在新北地院國民法庭火熱開打。張書源委任律師質疑,投毒案10年前就不起訴,下藥案更耗費4年調查才起訴,砲轟檢察官「只是需要一個被告」。檢察官昨(4/21)破天荒聲請傳喚偵查檢察官張勝傑、陳漢章(轉任律師,改名陳樂涵)作證,但合議庭評議後駁回。
檢方查出,61歲男子張書源在1993年曾因殺人案服刑17年,出獄後,2012年娶了越南女子武氏,但武氏產子後猝逝,兒子過幾年也病故,張男先後申領保險金。張男2016年與王姓女友同居,卻陸續盜領其帳戶275萬元。他在翌(2017)年2月間涉嫌用不詳方式兩度餵食王女海洛因,王女僥倖逃死。
張男於2021年3月另娶陳女,陳女婚前投保200萬,她同年3/30到亞東醫院動痔瘡手術,當晚竟在病房內抽搐昏迷,搶救25天身亡,而血檢竟發現體內有麻藥「待布卡因」(Dibucaine)成分。
本案曾由檢察官張勝傑先進行調查,後手檢察官陳漢章將張男依殺人未遂、殺人及毒品罪起訴,由國民法官接手審理。
新北地院國民法庭4/20首度開庭,張書源不認罪,委任律師林俊宏進行開審陳述時點出案件不合理,質疑王女案件早在10年前就不起訴,這次為何能重新起訴?且檢方因陳女死亡案件啟動調查,為何花了4年才偵結?
林俊宏砲轟,「某些人成為被告,只是因為案件需要一個被告,所以他坐在這裡…不要單純因為『懷疑』就認定兇手,不能腦補成一個故事。」他主張,「某些人成為被告,只是因為案件需要一個被告。」
律師在法庭上出招,檢察官思考一晚後旋即回擊。
公訴檢察官一開庭就聲請傳喚時任偵查檢察官陳漢章、張勝傑,成為《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首例。檢方強調,律師團指責本案4年才起訴,且檢察官「只是需要一個被告」,檢方認為有必要傳喚承辦檢察官到庭作證。
公訴檢察官郭智安表示,已連繫張勝傑及轉任律師的陳漢章(前樂檢),兩人都同意在本周五(4/24)下午3點半到4點半之間到庭作證;郭智安強調,原本當天下午排定檢察官有120分鐘的陳述時間,但為了釐清此事,檢方願意把陳述時間縮減到60分鐘,換取兩名檢察官出庭作證。
張書源的委任律師陳奕廷旋即表示,沒必要傳喚偵查檢察官,主張,檢察官傳喚內部人會有既定立場,恐導致國民法官的預斷、偏見,且本案的庭期很緊湊,無法安插時間。另名委任律師林俊宏則主張,準備程序已經終結,不得再聲請新證人,這項不屬於新證據無須調查,和犯罪事實也沒有關聯。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沒必要傳喚,決定駁回檢方聲請,這個決定也讓前「最美檢察官」,無緣站上國民法官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