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與經濟刑法學會於今日(3/18)舉行「司法國安案件專業化研討會」。讀者提供
近年來,司法國安案件的起訴案量暴增,法院審理質量也已經面臨巨大衝擊,當前迫切需要增修司法國安案件審理的程序法,最高檢察署與經濟刑法學會於今日(3/18)舉行「司法國安案件專業化研討會」,針對台灣國安案件程序法制的不足進行深入探討,並呼籲借鏡美國及德國相關制度,儘速推動修法。
檢察總長邢泰釗。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察總長邢泰釗指出,近3年來國安案件數量急遽增加,主要原因包括檢方積極偵辦以及原本存在的犯罪黑數逐漸浮現。然而,現行司法程序法制在面對國安案件時出現諸多問題,如閱卷權限、裁判書公開標準不明等,已無法應對日益嚴峻的國安挑戰,因此建立完善的程序法制刻不容緩。
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讀者提供
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在會中直言,台灣國安案件判決公開標準混亂,部分錯誤判決反而公開,而正確判決卻未公開,導致實務界誤用錯誤判例。他進一步介紹德國在機密資訊管理上的閱卷規範,指出德國採取嚴格的時間、地點及方式限制,並要求律師通過安全查核後才能閱卷。林教授呼籲台灣應參考德國制度,完善相關規範。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金孟華。讀者提供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金孟華則詳細介紹美國「機密資訊程序法」的內容,他提到,美國司法系統設有「機密資訊安全官」,負責協助法院處理機密資訊的安全程序,同時對律師及訴訟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查核。金教授認為,美國明確的規範可以為台灣提供重要借鏡,引發現場檢察官與法官的高度關注。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讀者提供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在會中表示,目前台灣在程序法上的規範近乎空白,機密證據的閱卷爭議僅停留在「全有」或「全無」的層面。他建議台灣應仿效美國制度,設立「機密資訊安全官」,並建立卷證安全分級,對閱卷的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進行明確管理。林達檢察官進一步提議,可透過修訂《國家安全法》第19條的「國安專庭條款」,授權司法院與法務部制定具體指引,以快速推動改革。
台北地院法官許凱傑。讀者提供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許凱傑則以日本2014年制定的《特定秘密保護法》為例,闡述日本因應護衛艦洩密事件所採取的修法措施。他認為,日本、美國及德國的制度均值得台灣參考,以解決目前國安案件程序上的諸多困境。
研討會吸引百餘名法律界人士參與,包括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及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佳秀等人。與會者一致認為,台灣應加速推動國安司法程序法制化,以應對日益複雜的國安案件。
林鈺雄教授最後強調,機密資訊的管理不僅僅是司法程序問題,更是政府治理的重要環節。他呼籲台灣政府各部門應加速建立安全查核制度,對所有接觸機密資訊的人員進行全面查核,以提升整體國安防護能力。
邢泰釗表示,此次研討會成果將彙整後提交法務部及相關機關參考,以推動修法工作。他強調,面對當前嚴峻的國安情勢,建立完整的司法程序法制已是迫切需求,希望各界攜手合作,共同推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