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碇區公所工務課前後任承辦員許宛君(左)、張依倩(右),因涉嫌圖利業者被移送北檢偵辦。呂志明攝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工務課黃姓前課長及2名承辦員,在沒有廠商願意參與路燈維護及新護工程標案時,涉嫌默許高盛營造公司借牌圍標,至少圖利5個年度5件標案。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玟瑾,今(3/1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黃姓前課長、高盛營造李姓負責人等10人住處,同時也前往黃姓前科長部屬、許姓、張姓承辦員的辦公位置共8處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黃姓、李姓被告等10人到案說明,全案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方向偵辦。
黃姓前課長之前因為辦理「新北市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工程」,涉嫌向廠商高盛營造李姓負責人索賄39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物行賄、收賄罪,被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檢調在這次的偵查行動,從查扣李姓負責人的手機發現另涉他案,因此簽分他案偵辦。
檢調查出,2014年間,石碇區公所辦理石碇區公所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高盛營造李姓負責人向巨環工程公司及宏瑋事業有限公司借牌圍標。
2018年至2022年,石碇區公所繼續辦理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標案,由於沒有廠商參與投標,時任工務課的黃姓課長明知參與投標的高盛營造借牌圍標,竟默許高盛營造違法行為,指示先後負責承辦該項業務的許姓、張姓公務員放水。
檢調認為,高盛等3家公司負責人及涉案員工共計7人,涉犯《政府採購法》,3名公務員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因此在今日發動搜索約談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