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署指揮新竹縣市警局強加掃蕩改裝車競速飆車。警方提供
自今年初以來,陸續有民眾檢舉深夜有飆仔在新竹縣市重要路段,以封閉道路、蛇行、占用車道等方式競速飆車,檢警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在多日追蹤調查後,於3月13日、14日發動成功拘提改裝車輛競速的鄭姓車行負責人等10名被告、另通知2名被告到案,查扣涉案改裝機車10部。
新竹地署指揮新竹縣市警局強加掃蕩改裝車競速飆車。警方提供
經檢察官訊問後,以涉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犯罪嫌重大,諭知鄭姓被告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則分別以以2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12人全都限制住居。
新竹地檢署指出,今年初年初以來,陸續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新竹市天府路海濱路段及茄苳交流道一帶,以及新竹縣轄內台1線、台31線、台15線及台61線等重要路段,週末深夜時常有改裝車輛聚集,進行競速飆車行為。這些車輛多未懸掛號牌,並以封閉道路、蛇行、占用車道等方式競速,不僅嚴重影響交通秩序,更對道路上往來的人車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新竹地署指揮新竹縣市警局強加掃蕩改裝車競速飆車。警方提供
接獲報案後,新竹地檢署即刻指派專責檢察官廖啟村與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辦。經多日追蹤調查後,專案小組於3月13日至14日依法核發拘票,成功拘提涉嫌改裝車輛競速的車行負責人鄭姓、鍾姓、管姓等10名被告,另通知張姓、蔡姓等2名被告及杜姓等2名證人到案,共計14人。
檢警查扣改裝車。警方提供
另外,專案小組還查扣涉案改裝機車10部、載運車輛的麵包車1部,以及犯罪用手機13支、帳冊、估價單等相關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鄭姓被告涉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重大諭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則分別以2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均併予限制住居。
新竹地檢署強調,改裝車輛競速等危險駕駛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交通秩序,更可能對道路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新竹地檢署將持續與警方密切合作,強力查緝此類違法行為,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同時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相關危險駕駛情形,可即時向警方通報,共同守護道路安全與社會安寧。
09:01 出版
15:24 更新(增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