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刑大大隊長盧俊宏說明張文心思縝密,犯案過程中5度變裝。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張文隨機殺人案,發現張文犯案並非臨時起意,早在2年前就萌生犯意,並經過縝密的計畫、挑選人多的地點犯案,最後選擇跳樓輕生。
網購10把蘭博6號雙刃刺刀警方調查發現,該名嫌犯於民國113年4月間,透過網路購買蘭博6號雙刃刺刀共計10把,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列管之刀械。案發當日,嫌犯攜帶部分刀械至台北捷運車站及其他公共場所,涉嫌非法持有。
4次縱火聲東擊西嫌犯於案發當日分別在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及長安東路等地點進行四次縱火行為。第一縱火點位於林森北路159巷機車停車場,第二縱火點則為林森北路119巷對面停車場。第三次縱火發生於長安東路1段73號建築物後側,導致多輛車輛及物品燒毀,並造成一名民眾吸入濃煙受傷。第四次縱火則發生於嫌犯位於公園路的租屋處,造成家具家電等物品損毀。
北車丟擲煙霧彈 持刀攻擊民眾張文於案發當天下午4時55分許,從其位於公園路的租屋處出發,攜帶裝有煙霧彈及凝固式汽油彈的手推車,並換裝為連身雨衣及黑色帽子。隨後,他進入捷運台北車站,並於下午5時22分許在M7出口下方地下1樓空曠處拋擲數顆煙霧彈及2瓶凝固式汽油彈,隨後持長刀攻擊路過的余姓男子,致使對方倒地受傷。
由於余姓被害人阻止,張文未能完成大量投擲汽油彈的計畫。他隨即轉往捷運站內的星巴克門市前,再次投擲一瓶汽油彈,並點燃手推車內剩餘的煙霧彈及汽油彈。隨後,他脫下防毒面罩並返回M7出口處更換裝束,試圖混入人群離開現場。
中山站外及誠品南西店內再度行兇 最終墜樓身亡張文於下午5時39分返回其位於千慧旅館的住處,觀看新聞媒體對事件的直播報導後,再度攜帶武器及部分煙霧彈、汽油彈離開旅館。下午6時38分,他來到捷運中山站附近的行人穿越道,再次丟擲煙霧彈並攻擊數名路過的機車騎士和行人。
隨後,張文進入誠品南西店,持長刀攻擊多名顧客及店員。他試圖進入頂樓,但未能取得鑰匙。期間,他在店內多次揮刀攻擊無辜民眾,引發現場一片混亂。
下午6時46分許,張文自行徒手打開安全門進入頂樓,將長刀 2把、眼鏡、護具、護板、短指手套、帽子、圍巾、電子錶、戰術背心(內掛有匕首2把、防風打火機2個)等物品卸下後,隨即自頂樓躍下墜落至誠品南西店1樓停車場地面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