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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文隨機殺人事件後 男子留言「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被起訴

    2025-12-23 18:05 / 作者 呂志明
    社群平台寫「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檢方火速起訴唐男。警方提供
    在通緝犯張文隨機殺人事件後,51歲唐姓男子在社群軟體留言「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引發民眾恐慌,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以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將唐男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指出,12月19日晚間8時44分許,唐男在社群軟體Threads一則討論隨機殺人案的留言區「操你 幹 什麼人渣 北車煙霧彈 中山站,煙霧彈/無差別刺人 是同一個嗎 不平的夜晚,請大家注意安全」的影片貼文下方留言回覆:「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

    由於唐男的留言引起民眾恐慌,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獲報後通知唐男製作筆錄,桃檢旋即主動分案指派「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黃榮加偵辦,並於昨(12/22)日聯繫該清水分局調取相關資料後,傳喚唐男到案。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唐男明知社會因近期無差別殺人事件陷入恐慌,卻仍於公開平台發表上述言論,將重大暴力事件與自身內在動機相連結,不僅加劇社會不安,更可能使原本應被否定的行為轉化為某種被理解或情感投射的選項。

    唐男事後雖辯稱,其留言是針對阻止犯罪者,但檢方認為,該行為人基於高度公益目的挺身而出,應受最高程度的肯定與尊重;唐男卻以此作為卸責手段,顯示對亡者毫無尊重,其行為惡性重大,以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將唐男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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