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天一愛本草生物科技公司販售一系列婦女調理身體的補品,被衛福部判定是偽藥後仍繼續販售,因此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公司及其負責人等3人。對此,天一愛發布聲明回應,指出,「涉案產品天一公司已銷售十餘多年」,「天一愛公司與天一公司為兩間不相同且無從屬關係之法人公司」,因此這次起訴「將天一愛公司與天一公司視為同責」,對天一愛公司並不全然公平。
以下為天一愛公司完整聲明。
盼媒體基於完整事實平衡報導,避免誤解本公司角色
針對近日檢方對天一愛公司之起訴,本公司特此說明完整事實脈絡,呼籲媒體朋友基於真實情況平衡報導,以免造成不實誤解與商譽損害。
一、涉案產品天一公司已銷售十餘多年
本次受到關注的「愛小月」、「月經調理」等產品,早在天一愛公司成立前,天一公司已銷售超過十年。
其配方、內容物、製程均由天一公司自行提供與維護,與天一愛公司無涉。
二、天一愛公司與天一公司為兩間不相同且無從屬關係之法人公司
天一藥廠公司:最早負責愛小月與月經調理的產品開發、生產與銷售
天一本草公司:後續月經調理產品開發與銷售
天一愛公司:經銷天一本草與天一藥廠之產品銷售
三、產品之開發、生產、製造皆由天一藥廠與天一本草公司負責;天一愛僅為銷售單位
天一愛公司自成立以來,從未參與產品研發、配方制定或製造流程,銷售前作業均遵循天一藥廠與天一本草之食安規範與主管機關要求
因此,本次起訴將天一愛公司與天一公司視為同責,對本公司並不全然公平。
四、本公司保留法律救濟,不排除提出上訴
本案主要爭議源於天一公司早期之配方設計與製造行為,天一愛公司僅為後端銷售窗口,卻遭同等法律處分,實屬不盡合理。
本公司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不排除提出上訴,捍衛本公司權益。
五、呼籲媒體基於事實平衡報導,避免誤導大眾
天一愛公司願意公開相關資料,並積極配合主管機關釐清。
也盼媒體朋友在報導時能呈現完整脈絡:
• 天一愛公司 並非生產者
• 天一愛公司 並非研發者
• 相關產品皆為天一藥廠公司與天一本草公司既有設計與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