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兩煞到台中搶走1061萬元,各遭判處8年4個月徒刑。圖為台中地院。資料照
台中七期豪宅驚傳黑吃黑鉅額搶案。活動於高雄的劉姓男子、楊姓男子,今年7月北上至台中,趁被害人身懷巨款時,持空氣槍及開山刀威脅,搶走1061萬元逃逸。當時正好遇颱風丹娜絲來襲,警方頂著風雨追緝,逮到兩人款項卻只剩13萬元,法院審理後,近日將劉男、楊男各判8年4月徒刑。檢警懷疑全案有幕後黑手,正持續追查。
警颱風天追緝一度卡路上楊男、劉男供稱,收到一名Telegram暱稱「MU云端-馬云」指示,今年7月6日22時到台中七期一棟社區大樓前埋伏,見對象抵達後,1人持BB彈空氣槍抵住對方頭部,另1人持開山刀抵住頸部,要求交出手提袋及背包,裡頭現金共計1061萬元。
楊男、劉男得手後,即駕車逃往高雄、台南交界一帶躲藏。當時,正好颱風丹娜絲侵台,警方冒著強風豪雨追緝,行動一度中斷,最後於7月8日見機逮人,但鉅款竟只剩13萬多元。對於款項流向,兩人說法不一。
贓款怎麼分?說詞兜不攏劉男本來向警方供稱,自己僅分得350萬元,其餘皆被楊男拿走;楊男則說,所有款項兩人平分,各拿530萬元。案子到法院審理時,劉男又改口,表示分得370萬元,給「MU云端-馬云」120萬元;楊男則稱,320萬交給「MU云端-馬云」,剩下的兩人平分。
台中法院指出,雖然兩人事後改稱有分給「MU云端-馬云」,但金額不一且無證據,因此劉、楊兩人對1160萬元享有共同處分權限,以各分得530萬5000元視之,扣除扣案13萬5200元,追徵其價額。
兩人律師請求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但法院認為,兩強盜所得甚鉅,於社會治安及他人生命、身體顯有相當程度之危害,也未見有何特殊原因而犯罪,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又兩人正值青壯年,卻不思合法途徑賺取錢財,最後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各處8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