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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配殺女判16年半理由曝!報復心態、患身心症……刑度接近「這案件」

    2025-11-03 15:34 / 作者 白廷奕
    中配簡女溺斃2個女兒,一審遭判刑16年半。資料照。廖瑞祥攝
    簡姓中配去年7月因家庭不睦,帶兩名女兒到碧潭溺死,自己游上岸獨活,隔日跳潭不成向警方自首,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11/3)日判她16年半徒刑,合議庭認為,簡女抱持報復心,利用兩名女童信任犯案,犯行惡性重大,但考量她犯後自首,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具有勞動能力及意願、社會復歸性可能性高,量處其刑。此案刑度也接近2022年的許姓單親媽媽殺子案,該案刑度為16年5月,案情也有諸多雷同。

    本案源於,簡女和台灣白姓男子在中國相識,兩人婚後育有兩女,原本簡女收入穩定,無奈遭逢新冠疫情,又遭人砸傷左眼導致失明,失去經濟來源。前年7月,簡女隨丈夫搬回台灣與公婆同住,但彼此生活習慣不同,語言溝通不順,不時發生衝突。去年7/2上午,簡女分別和丈夫、婆婆起口角,負氣帶女兒到碧潭渡船頭,途經岸邊缺口,她藉口拍照帶女兒下水,卻任由兩人溺死。隔日,她跳潭不成向警方自首。

    檢方依家暴殺人罪起訴簡女,全案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經歷上週10/28至10/30連三天開庭審理,合議庭今(11/3)日宣判,簡女行為成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

    中配簡女溺斃2個女兒,一審遭判16年半。資料照。廖瑞祥攝

    據了解,合議庭主要是認為,簡女是出於報復心態犯案,利用子女對母親的信任,使兩名女兒進入碧潭後,因不諳水性及身高不足而溺斃,造成家庭結構的破裂,犯罪行為惡性重大,犯罪產生的危害也很大。但考量簡女犯後有自首,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具有勞動能力及意願、社會復歸性高等情況,決定判處簡女有其徒刑16年半。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刑度也接近2022年的許姓單親媽媽殺子案。根據判決,許女與丈夫離婚後,因經濟困窘、生活狀態不佳、親人相繼離世等因素,導致患有與本案簡女一樣的嚴重身心症狀,因為不願將兒子交給前夫照顧,基於報復和攜子自殺的念頭,在租屋處以枕頭悶殺兒子,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一審判處其16年5月有期徒刑,去(2024)年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與簡女殺女案相同的是,許女有經濟壓力、婚姻關係衝突、缺乏人際網絡支持、患有嚴重身心症況、有高度自殺風險。精神鑑定也認定,她是抱持報復及利他主義,基於突然的念頭剝奪小孩生命,造成無法回復的悲痛。許女也是犯後坦承犯行,有相當社會復歸可能性。不同的是,許女並非新住民,殺害一名兒子,犯案手法是徒手,不符合自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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