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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爆料王鴻薇、張凱維疑向企業索賄案 北檢今傳律師柯晨晧作證

    2025-10-31 11:02 / 作者 呂志明
    律師柯晨晧到北檢出庭。呂志明攝
    媒體人馬郁雯與青年監督聯盟告發藍委王鴻薇及其助理張凱維以「公關費顧問費」、「記者會公聽會」等名義,向台灣安進藥品公司索賄上百萬元;張凱維反控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受理後將2案指分給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貞元偵辦,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今(10/31)日上午11時以證人身分傳喚關鍵證人、律師柯晨晧到案釐清案情。

    柯晨晧在上午10時48分抵達北檢,在面對記者的所有提問全都不發一語,在向法警室報到時,他告知他的庭是出股、11點,法警告知在那一間偵查庭後,他就匆匆上樓進入偵查庭。

    依照之前政治評論員李文正出示的柯晨晧的傳票,應該是張凱維指控馬郁雯等人妨害名譽案,但因這個部分連動到馬郁雯告發王鴻薇、張凱維涉貪案,據悉檢察官也將請柯晨皓作證時一併說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日前遭揭露,以「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指揮狗仔跟拍綠營政治人物,黃國昌雖宣稱吹哨者協會都是無償提供資料,卻被爆出狗仔把偷拍照兜售給泛藍陣營的民意代表。

    黃國昌、王鴻薇近日捲入狗仔偷拍風暴。資料照。左:廖瑞祥攝、右:李政龍攝


    其中,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疑似透過助理張凱維與黃的狗仔團隊合作,偷拍當時並無公職的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爆料潘遭綠能公司供養,卻因指控不實判賠50萬元。

    當時幫王鴻薇打官司的律師柯晨皓,接受《鏡新聞》專訪,爆料王鴻薇辦公室的操作手法,張凱維與黃國昌的狗仔合作拿到照片後,是將照片「賣給」老闆王鴻薇,而柯晨晧在王爆料前已提醒照片有疑慮,一審敗訴後王鴻薇還想凹他免費幫忙打二審,兩人才會撕破臉。

    媒體人馬郁雯(圖右)與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圖左)、執行長許譽騰(圖中),10月14日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王鴻薇、張凱維2人涉貪。資料照。呂志明攝


    10月13日,馬郁雯與青年監督聯盟召開記者會,指控張凱維於去年5月間,找了一家資本額僅10萬元的行銷公司「艾弗行銷傳媒」合作,製作一份投影片,向「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提案,形式上是在討論台灣安進的公關策略,實際內容卻是以協助公關、遊說、召開實體活動或廣告置入為名義,對廠商索賄上百萬元。隔(10/14)日,馬郁雯等人到北檢告發王鴻薇、張凱維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罪。

    10月13日,柯晨晧在三立政論節目《新台派上線》繼續爆料,張凱維曾親自找他討論「遊說藥廠」的合作構想。「他那時候跟我說,接到一個機會,可以協助一家藥廠遊說,還說能提供提案、排案順序這種服務。」聽到這樣的內容,柯晨晧直覺不妥,當場提醒:「等一下,這不行!你根本不可能保證這些能實現,這樣就變成是在開口要錢。」

    對於馬郁雯等人的告發索賄一事,張凱維也發聲明回擊,「本人僅是協調第三方專業人士,替柯晨晧律師修改簡報檔案,而親自代表艾弗行銷公司向台灣安進簡報的人是柯晨晧,即便柯晨晧有如馬郁雯等三人所言,於簡報過程中,明示或暗示本人會以立委助理的職務配合,『藉勢藉端索賄』,本人並不知情也從未授權。」

    張凱維認為馬郁雯等3人的指控,顯然已符合「誹謗罪」要件,因此已對3人提出告訴,並請北檢「依法調查,儘速起訴」。

    08:41 出版
    11:02 更新(柯晨晧到北檢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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