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 讀者提供
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任內被控詐欺議會912多萬公款,二審2017年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檢辯均放棄上訴而定讞,黃景泰於同年7月入監服刑。矯正署今年10/15准予假釋,高院於上周五(10/17)裁定假釋付保護管束,他已於當天出獄,另在今天密赴基隆地檢署向觀護人辦理報到。
判決指出,黃景泰自2000年3月1日到2014年12月24日擔任基隆市議長,但他在2011年間卻利用議長職權,向基隆市議會總務組職員表示,10萬元以下的小額政府採購案不必辦理招標,可利用機會詐領公款。他和業者合謀,在有資金需求時將自己或家人的信用卡、國民年金保費、電話費及學費繳款通知書等帳單交給市議會總務組職員「處理」。
職員接受指示後,佯稱基隆市議會要「採購物品」,告知特定業者配合製作估價單後,持假單據向基隆市議會請款,等採購款項匯入業者指定帳戶後,業者會配合領現金給職員,再由職員幫忙代繳黃景泰帳單或將現金交付黃景泰。黃景泰前後詐得912萬餘元。
檢方起訴他詐領議會公款、月眉拓寬工程行賄案及勒索建商等3大案,一審重判20年;他上訴二審後,高院2017年6月14日認定他僅涉及詐領公款,依90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4個偽造文書罪,改判15年,另外兩案無罪。黃景泰在二審判決後放棄上訴,檢方也未上訴,全案確定,他於同年7月主動入監執行。至於黃景泰另因「真愛花園城堡」圖利案遭起訴,但此案獲判無罪定讞。
黃景泰自2017年7月起入監迄今8年多,矯正署10/15核准假釋。而高檢署檢察官旋即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10/17裁准,他當天即出獄。而他結束牢獄之災後,也於今天低調赴基隆地檢署向觀護人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