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Unsplash
台南蘇姓男子多年前在西本願寺公園「全裸套弄生殖器」,遭判拘役20日、緩刑2年,法院指定他到台南接受保護管束,他卻表示無法返回台南,主動請求撤銷緩刑。想不到,他回到台南以後又故態復萌,在公寓樓梯間自慰,路人問他「在做什麼」,他竟回「我想要」,甚至尾隨路人,又被判拘役55日、緩刑4年。法院指定他接受精神治療,他竟然又在緩刑期間,於停車場內「全裸摸鳥」,這次法院不忍了,於今(10/8)日裁定撤銷緩刑。
判決指出,蘇男在2022年4月間的清晨,跑到台北市萬華區西本願寺公園,全裸套弄撫摸生殖器,直到保全巡邏發現、出言制止,蘇男還繼續動作,被警察當場查獲。台北地院考量他坦承犯行、沒有故意犯罪的前科,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同時給予緩刑2年,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到檢察官指定政府機關或社會機構,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沒想到,蘇男竟然主動提出要撤銷緩刑,理由是法院指定保護管束的地點,是他的戶籍地台南,但他不僅無法變更戶籍地,也沒辦法離開台北。承審的台南地院考量,蘇男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履行緩刑條件,認定緩刑難以實現預期效果,裁定撤銷緩刑宣告。
台南地方法院。吳尚軒攝。
蘇男回到台南以後死性不改,去(2024)年8月又故態復萌,在台南某公寓大樓1樓樓梯間,戴著手套自慰,被經過的路人發現。路人問他「在做什麼?」他竟回答「我想要」,還繼續套弄生殖器。路人見狀趕緊離開現場,蘇男竟然還尾隨路人一小段路才逃跑。
台南地院考量蘇男的身心狀況,決定判處他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同時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命他於緩刑期間內,自費到檢察官指定的醫療機構或心理諮商機構,完成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處遇措施。
萬萬沒想到,精神治療、心理輔導也沒用,蘇男在今(2025)年3月的清晨,又前往台南某處停車場,全裸撫摸生殖器,警察接獲報案到場,當場查獲。這次台南地院不忍了,認為蘇男已有相似前案記錄,卻還不自制,顯見是不知悔改,有執行刑罰加以警惕的必要,判處他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不再緩刑。
鑒於本案確定,台南地院今(10/8)日裁定撤銷之前的緩刑,蘇男必須一併接受他在「樓梯間自慰」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