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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跟拍9天想起來蠻恐怖 王義川告黃國昌等7人四大罪

    2025-10-03 10:03 / 作者 呂志明
    王義川今(10/3)日上午在律師陳君瑋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對黃國昌及狗仔共7人提起告訴、告發。呂志明攝
    因為闖紅燈違規左轉被踢爆的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懷疑自己被盯上因此提出告訴,沒想到卻意外查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養狗仔跟監政敵,引發政壇風暴,王義川今(10/3)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對黃國、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及5名狗仔提起《刑法》妨害秘密、《社維法》、《個資法》等告訴,另外告發7人違反《國安法》。

    王義川今(10/3)日上午在律師陳君瑋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對黃國昌及狗仔共7人提起告訴、告發。呂志明攝


    王義川表示,他是被偷拍的當事人,他今天以當事人的身分提出告訴及告發,這次告訴的對象黃國昌、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以及組織狗仔的謝姓記者,以及在桃園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裡的4名狗仔,共7人,至於提告的內容包括個資法、妨害秘密、社維法跟國安法。

    王義川今(10/3)日上午在律師陳君瑋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對黃國昌及狗仔共7人提起告訴、告發。呂志明攝


    王義川的告訴代理人、律師陳君瑋表示,今天提起的是2大部分,王義川本來就是直拉被害人,所以直接被害人提出的是告訴,這個部分事涉條文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妨害秘密罪、《個資法》,另外,本案恐有港資的介入,並組織一個單位專門跟拍台灣執政黨的許多高層人士,這個部分觸犯《國安法》第二條,第七條,針對這個部分是提起告發。

    有媒體提出疑問,這次提告妨害秘密,到底那個部分算是秘密,陳君瑋表示,我在許多電視節目上有說過,公眾人物不代表他完全,私生活必須檢驗在陽光底下,包含王義川,狗仔偷拍他違規左轉情形,都是屬於他私人事情。

    王義川今(10/3)日上午在律師陳君瑋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對黃國昌及狗仔共7人提起告訴、告發。呂志明攝


    陳君瑋解釋,當我們今天要去跟拍一個人,前提設定是他已經有涉及不法,媒體進行跟拍或跟監,這在法律上才能成立。但在一個還沒有任何明確事證狀況下,全面性地、無差別性地、不分黨派、不分人事,進行政治跟拍,這很明顯就已經觸法。

    王義川今(10/3)日上午在律師陳君瑋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對黃國昌及狗仔共7人提起告訴、告發。呂志明攝


    王義川則補充說明,在桃園地檢署不起訴書裡面,明確記載的是「他們跟了整整9天。不是在路上遇到,也不是接獲什麼情形,我個人到銀行、回到家、又再出門,全程跟拍。在不起訴書處分書裡面都有記載。所以基本上,說我公眾人物的公開的活動行程,被大家目擊、拍攝,這一塊,我也提出相關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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