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師呂金鎧(右)蒙冤坐牢,四姊呂秋容(左)卻一路無悔支持,宣判後激動擁抱弟弟。侯柏青攝
麵包師呂金鎧被控和共犯陳錫卿,在32年前共謀性侵殺害范姓女大生,陳錫卿死刑定讞,而呂金鎧四度判死,高院更六審改判20年後捨棄上訴,坐牢19年半才出獄。高院今年4月開啟再審程序,過程中曾提訊死囚陳錫卿出庭作證,陳錫卿否認呂金鎧涉案。合議庭認定依卷證無法證明呂金鎧在犯案現場,加上被害人下體僅驗出陳錫卿DNA,兩人在案發時更曾遭到不正訊問等原因,改判呂金鎧無罪。可上訴。
根據檢方一開始的起訴版本,呂金鎧1993年11月出獄,12月間就到吳姓老闆經營的麵包店上班,住在吳老闆租賃的新北市中和區秀朗路公寓。昔日獄友陳錫卿12/21才上門借住,12/22下午就循著報紙廣告打電話給家教中心表明想聘請英文女家教,范女和陳錫卿通電話後,約好晚上7點到呂金鎧住處碰面。
死囚陳錫卿害了呂金鎧蒙冤32年。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方認定,范女和陳錫卿商談約50分鐘後預備離開,呂金鎧「示意」陳錫卿「留住她」,陳錫卿馬上關掉電燈與呂金鎧合力制伏范女,還把她抬到客廳中央。檢方認定,陳錫卿先壓住她上半身,呂金鎧負責脫她褲子,由於她猛烈抵抗還踹踢呂金鎧,呂金鎧只好蹲下用左大腿壓住她的左手、其右手則抓住她的右手,左手更扼住她的頸部,導致范女無法反抗,陳錫卿伺機性侵得逞。
呂金鎧察覺范女昏迷,因此沒有執行性侵,不過他為了避免范女醒來後會喊叫,竟然拿她的衛生褲纏在其頸部還打結,綁完以後就回麵包店去了。不過,陳錫卿卻把衛生褲再打了一個死結,另把范女拖進臥室,隨即在晚上8點10分搭計程車逃逸,導致范女窒息死亡。檢方依強姦故意殺人罪偵結起訴。
呂金鎧一審判死刑,歷審都被認定是共犯,前後曾有4度判他死刑,最終高院更六審改依加重強制性交、殺人未遂罪判20年,呂金鎧當庭捨棄上訴定讞。
知名律師羅秉成握著呂金鎧的手帶他走出法院。侯柏青攝
驚曝「不正訊問」!陳錫卿說謊動機曝不過,高院合議庭今天用2個關鍵理由改判呂金鎧無罪。
關鍵一、在1993年12月22日案發後,呂金鎧在12/23到12/30之間,曾連續接受警方5次詢問、檢察官2次偵訊,他全部否認涉案。直到同案被告陳錫卿在翌(1994)年1/8晚間10點落網,呂金鎧也跟著被警方帶回詢問。
值得注意的是,陳錫卿落網後7小時內,呂金鎧的態度卻出現大轉折,他在1/9凌晨第6度接受警方詢問時,竟突然自白犯罪,當時呂金鎧還寫了4頁大概600餘字的自白書,裡面卻夾雜第三人稱方式敘述,而且也有文句不順、重複謄寫的狀況,行為相當異常。
此外,呂金鎧接下來在檢察官臨時開庭偵訊時,已經供稱他的自白都是「謊言」;陳錫卿也供稱,他是被警方刑求才謊稱和呂金鎧一起犯案,他的目的是「分擔罪責」。而且,陳錫卿還供稱,他「有聽到」呂金鎧遭警方刑求毆打的聲音,根據呂金鎧和陳錫卿當晚移送台北看守所的內外傷記錄表、病歷卡上,確實也記載「有傷勢」。合議庭根據以上跡證,認為呂金鎧和陳錫卿在1994年1月8日、1月9日製作的警詢筆錄、自白書,以及兩人被檢警帶往現場模擬犯案的勘驗筆錄、偵訊筆錄,都屬於不正訊問下的產物,因此不具備證據能力,不能當作本案證據。
二、依照刑事局2006年7月18日的DNA鑑定報告結果,在范女陰道內只有驗出陳錫卿的DNA,無法推論呂金鎧性侵對方。根據邱姓證人、吳姓麵包店老闆的證詞,兩人對於案發當晚范女、呂金鎧的行蹤,前後證詞頗為矛盾,難以推論呂金鎧在范女遭性侵殺害時在場。
至於陳錫卿雖然緊咬呂金鎧是共犯,但他的說詞和上述證人的說詞不符,他在偵查階段的幾次供述前後矛盾,陳錫卿當年於一審首度判處死刑後,更頻繁更改供詞。合議庭認為,陳錫卿為了獲取對自己最有利的判決,很可能隨案情及事證發展程度任意轉換證述情節,他的證詞可信度有重大瑕疵,無法相信。根據以上跡證,合議庭認為,呂金鎧和陳錫卿當年1/8、1/9的警詢、偵訊筆錄、自白書、現場模擬筆錄都不具證據能力,加上DNA鑑定報告不相符,證人和同案被告的證述也無法證明呂金鎧在場,無法推論呂金鎧和陳錫卿有犯意聯絡和行為分擔的,合議庭無法形成有罪心證,因此改諭知無罪。
合議庭指出,原判決引用呂金鎧非任意性之自白、同案共犯陳錫卿有瑕疵的證述及不精確的DNA鑑定結果,認定呂金鎧犯下強制性交,因而與陳錫卿共犯強制性交及殺人罪,判決認事用法有違誤,因此採信呂金鎧上訴否認犯行的說法,直接撤銷死刑判決,改判呂金鎧無罪。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廖建瑜、受命法官林呈樵、陪席法官林孟皇。高檢署指出,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被控犯下台中KTV殺警案的鄭性澤,蒙冤14年後獲無罪確定,他低調出面聲援呂金鎧。侯柏青攝
呂金鎧被控性侵殺人高院逆轉無罪(右),另一名冤獄平反者蘇炳坤(左)拉他的手,興奮高喊自由。侯柏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