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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交保是否抗告 北檢還有4天可以考慮

    2025-09-22 11:24 / 作者 呂志明
    柯文哲日前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及京華城弊案被羈押滿1年後台北地院裁准具保停押,台北地檢署以仍有重要證人尚待交互詰問等5大理由抗告成功,9月15日北院裁定維持原交保裁定,由於北檢當天收到裁定後,必須在10日內做出是否抗告的決定,本週四(9/25)日是最後期限,至今北檢仍在研議中,也就是說是否要抗告,北檢從今(9/22)日開始算起,還剩下4天可以考慮。

    柯文哲、應曉薇被控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款,放水圖利京華城容積,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9月間先後聲押應曉薇、柯文哲獲准,兩人一路羈押超過一年。北院9/2訊問完關鍵證人、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後,柯文哲律師團聲請具保停押,北院9/4開庭,翌(9/5)日裁准具保停押。

    9月5日,應曉薇繳了3000萬元離開,柯文哲則在9月8日湊足7000萬後辦理交保,交保後柯文哲在北檢門口發表聲明,痛批檢方「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這一席話讓北檢火速做出提起抗告的決定,並於9月9日以5大理由正式提起抗告,高院用兩大理由發回更裁。

    高院合議庭認定,本案還有諸多證人(包含共同被告)尚未傳喚交互詰問,另針對柯文哲的部分,質疑合議庭未交代清楚,為何判斷串滅證的標準只限於貪污案,而沒有觸及公益侵占、背信案部分。而且北院7/21裁定延押,就是認為還有勾串證人的可能性,但一個月後,在諸多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下,為何逕自認為串滅證可能性大幅降低?

    高院也認為,地院裁定命柯文哲、應曉薇不得對同案被告、證人有接觸或騷擾、探詢案情等行為,但偵查中、審理中的同案被告或證人非常多,也有尚待交互詰問的對象,地院裁定太空泛,顯有「範圍未明」的疑慮,有必要再次詳加界定。

    9月15日北院再開庭,合議庭當天晚間裁定維持交保,而交保金額則和9月5日原裁定相同,准許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元交保,兩人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另接受電子腳鐶及個案手機等科技監控,為期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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