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外觀照。侯柏青攝
衛生福利部所屬的宜蘭教養院,2019年間爆發時任院長謝清桂在提出採購電動床的200萬元標案時,涉嫌洩漏招標文件給業者李女,還傳簡訊「財神爺來了」、「快打電話給我」給對方,業者事後還借用其他公司名義製造3家參標假象,成功拿下標案。一審依圖利罪重判謝清桂5年2月,二審今天大逆轉,改依洩密罪輕判6月,給予緩刑2年並命上4場法治教育課。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清桂自2015年10月19日起擔任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福部社家署)所屬宜蘭教養院院長,宜蘭教養院是社家署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承包經營,謝清桂擔任院長,屬委任公務員。
檢方認為,謝清彥有意採購強生醫療儀器的E1電動床,在提出2019年老畫專區建置工程計畫書時,就研擬用每台5萬元的價格採購40張E1電動床,據此向社家署申請200萬元補助,他還在計畫中檢附業者的報價單和規格。
他為了確保強生順利得標,在2019年11月6日採購標案公告前,提前用LINE將招標文件電子檔案傳給業者李女,李女則借用另外2家廠商名義,使用強生提供的押標金幫忙陪標,形式上虛增投標廠商家數。
而謝清桂在標案公告後,還傳送公告截圖給李女,告訴她「財神爺來了」、「快打電話給我」等訊息,李女馬上回撥通話。謝在投標期限屆滿前,甚至大膽把投標資訊告知李女,讓李女掌握本案除了陪標廠商以外,無人參與投標,李女拿下標案後,至少可獲14萬元利益。
一審質問謝清桂為什麼要這麼做,他供稱,就是要讓李女作成這個生意,讓她賺錢,如果她得標就會賺錢。一審據此認定謝清桂主觀上應有圖利犯意,判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但全案上訴二審後,情況大逆轉。
合議庭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謝清桂不當介入標案設計,難以推論有圖利故意,而且招標文件公告後就不屬於秘密,他的洩密和強生得標之間不具因果關係,一審認定他犯主管事務圖利罪有不當之處,因此撤銷,僅依洩密罪論罪科刑。
合議庭指出,謝清桂審理中自白洩密,實際上也沒有取的利益,謝僅是認為強生代理的電動床很適合院生,一時失慮才會犯罪,歷經偵審階段的教訓應會知所警惕,決定輕判6月,另給予緩刑兩年。不過,合議庭認為有必要對謝課予負擔,讓他從中記取教訓,因此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命其在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完成4場法治教育課。
本案審判長為張江澤、受命法官郭惠玲、陪席法官章曉文。 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送達起20日內,向高院提出上訴。謝清桂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