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5)日北院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交保,但柯文哲卻透過律師聲明要到下週一再做決定是否交保,對此律師Vin Lin分析柯文哲為何不馬上交保的動機。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遭羈押滿一年,台北地方法院昨(5)日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另須接受科技監控。不過柯文哲透過律師表示對於交保與否,要等到下週一(8)日才會做出決定,被解讀成是否有其他考量,對此,律師Vin Lin在臉書發文指出這次法院准予交保裁定,明文要求被告「用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這個細節相當特別,認為理由是否是因為法官看柯文哲演戲,看到很煩了?
Vin Lin指出,這次裁定柯文哲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的裁定,有個細節很特別,也是第一次看到法院明文要求被告用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的情況,他推測其中理由可能是法官看柯文哲演戲,看到很煩了,要求用自己名義具保,才不會在那邊演說自己不想交保,是別人硬要幫他交保。
Vin Lin也認為,法官心證已成,將來要判決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或是併科罰金,就有現成的交保金可以實施,更是分析出其中關聯,指出被告無自證己罪義務,但貪污犯能拿出天價保證金,有沒有貪污早已不證自明。
Vin Lin也痛批,怪不得前幾天柯文哲還想要爭取交保機會,但結果需要7000萬的保證金時,就說還要時間再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