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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研院物理所科研採購爆弊案 前助理研究員夥同廠商詐領逾3000萬被訴

    2025-09-04 15:56 / 作者 呂志明
    士林地檢署。資料照。侯柏青攝
    中研院物理研究所超電導實驗室前張姓助理研究員,利用自己在外開設的格斯科技公司與其他廠商合謀,自2018年至2020年止,利用科研採購以虛偽報價的發票向中研院請款,還將已驗收的電池芯等物品總價1589萬餘元侵占入已,甚至還將自己公司生產的有害事業廢棄物,載運到中研院,使中研院支付不必要的廢物處理費約7萬餘元,士林地檢署調查後為張男等14人涉犯詐欺取財、業務侵占、背信等罪,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士林地檢署查出,中研院物理所張姓前助理研究員及紀姓博士後研究員,涉嫌與多家企業負責人及業務人員聯手,由合作商先向張忠傑設立的格斯公司購買所的實驗設備及用品,再以該廠商的名義開立客戶為中研院物理所的虛偽報價單及發票給紀男,再由紀男將發票交給超電導實驗室向中研院請款。

    經初步核算,中研院因上述不實採購案共撥付約2200萬元,其中包括642萬元溫控短路試驗機設備款、213萬元實驗室設備款、189萬元調壓閥款、63萬元機臺租用費、113萬元水分儀及電化學分析儀款、303萬元實驗室設備款,以及357萬元其他設備款。

    此外,士檢還查出紀男、張男、格斯公司品保部黃姓經理及鄧姓業務助理,在中研院物理所於2019年間辦理6項科研採購案,均由格斯公司得標。紀柏葦在驗收後,將總價約1589萬元的履約物品無償交還格斯公司,嚴重損害中研院利益。

    不僅如,張男、紀男及黃姓經理還涉嫌將格斯公司產出的廢電芯等有害事業廢棄物,由黃嫌運送至中研院,再由紀柏葦佯作超電導實驗室產出廢棄物,依流程進行清運處理。此舉使中研院支付約7萬元不必要的廢棄物處理費用。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張忠傑等14人涉犯刑法詐欺取財、業務侵占、背信、及商業會計法等罪,依法起訴,檢察官請法院審酌張忠傑著眼未來能源轉型及在超電導實驗室習得的專業可以商業模式運行,藉以獲得利益,長期以格斯公司名義購買耗材、設備,而以中研院物理所的經費核銷,嚴重影響中研院經費核銷管理的正確性,且造成中研院物理所預算損失,請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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