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救生員與少年示意圖。Grok生成圖
一名在嘉義縣擔任泳池救生員的曾姓男子,因為工作認識多名少年,竟為逞慾誘多名少年發生口交、撫摸生殖器等性侵害行為,甚至過程中還拍照,但卻自動備份上傳雲端,被Google公司反映給美國國家兒童失蹤與受虐兒童援助中心(NCMEC),再由美方通報刑事局國際科偵辦,曾男坦承犯案遭起訴,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嘉義地院判曾男合併執行1年9月,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曾男在游泳池工作,因此在泳池認識多名少年,檢方查出曾男2015年到2023年期間,在未違反對方意願下,曾男先後與8名少年在泳池盥洗室、少年住處或他處發生觸摸生殖器、接吻、口交等性交及猥褻行為,曾男甚至以手機紀錄下過程,事後欣賞完隨即刪除,不過影像已經自動備份傳上雲端,觸動相關機制,谷歌公司經美方通報我方後,並由檢警偵辦。
曾男到案後,對指控坦承不諱,遭到檢方提起公訴,期間曾男也與被害人和解,對方均不追究此事。法官審酌動機及犯後態度,認為曾男並非惡性重大,與對方並未因此交惡,這次教訓後應會知所警惕。
嘉義地院判決指出,曾男拍攝性影像5罪部分判處7月到1年7月不等徒刑;與14歲以下未成年人性交、猥褻分別判處1年7月、7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9個月,宣告緩刑5年;對14到16歲男子猥褻3罪應執行3月,得易科罰金,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社區義務勞動8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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