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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幣商、假投資」7人分工騙走9700萬 還先擬好「串證說詞」遭檢戳穿

    2025-09-02 14:43 / 作者 曹岡陽
    詐騙集團車手取款,1天就騙走600萬現金。讀者提供
    抓住人性貪婪的慾望,詐騙集團已經無孔不入。就有一個詐騙集團,林姓負責人以泰達幣獲利豐厚為號召,因此成立「小熊維尼專業幣商」官方LINE帳號,賣出泰達幣轉進一筆後,再騙被害人將泰達幣轉到指定之錢包,再進行第二次詐騙、洗錢。檢警查出共有35人受騙,詐得9743萬3656元。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起訴林男等7人,分別求處有期徒刑3年至9年不等之刑。

    起訴書指出,林男為科技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邱男、劉男、許男為其僱用之員工;李女、張女為林男之親屬。另外,林男與楊男間因債務糾紛,雙方約定由楊擔任與詐欺集團之「對接人」。

    經詐欺集團以「可持現金購買泰達幣投資獲利」等話術對被害人行騙後,將販賣泰達幣之工作「派單」給林等人承接,再由林等人成立「小熊維尼專業幣商」官方LINE帳號,指派張擔任客服人員與客戶接洽,再由劉、許等人擔任車手,出面向被害人取款、簽署泰達幣買賣合約書,再將泰達幣轉到被害人錢包,詐欺集團得知被害人取得泰達幣後,便要求被害人再將泰達幣轉到指定之錢包,以遂行詐欺及洗錢計畫。

    檢方查出,林男等人以「假投資」、「假幣商」手法行騙,被害人數多達35人,地點遍及全台各縣市,每次收取款項最高達600餘萬元,單一被害人受騙金額超過500萬元即有5位,其中更有4位高達1000萬元,危害甚鉅。

    另外,狡詐的林男等人預先擬定遭警方查緝時之應對方式、並與詐欺集團約定,要求被害人向「小熊維尼專業幣商」買幣時,要表示「是看臉書來的」,營造林等人單純賣幣給看臉書廣告而來之客戶之假象,顯示其等犯罪手法十分狡詐,且林男等人到案後否認犯行,更預先勾串,犯後態度不佳。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林男等7人提起公訴,就各被告所犯各罪間,分別求處有期徒刑3年至9年不等之刑,且為保全犯罪所得追徵之執行,並向法院聲請扣押被告林男所有房屋、土地共4筆獲准,已辦理限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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