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監獄前管理員任跆拳道教練 竟侵犯少女18次!遭判16年

    2025-08-31 17:37 / 作者 陳康宜
    花蓮地方法院。翻攝Google Map
    花蓮監獄前管理員阿強(化名)擔任友人兒女跆拳道、武術教練,以集訓為由,令姊弟3人在家中留宿,卻趁機對少女伸狼爪,共計18次,更以丟包、毆打少女弟弟要求順從、封口,直到學校老師查覺有異才揭發。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判阿強16年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書,阿強曾為監獄管理員,現為跆拳道、武術教練,3年前教導好友兒女,包括小美(化名)與兩名弟弟,以比賽集訓為由,將3姊弟留宿家中,卻趁兩弟熟睡之際,偷摸小美胸部及下體,小美驚醒後,阿強威脅退訓弟弟、送父親吃牢飯。

    小美只能隱忍,阿強竟變本加厲,用手指、舌頭侵犯,若是少女反抗,弟弟隔天就會遭到阿強教訓、毆打,甚至在訓練後丟包3人,讓他們自己走路回家。之後少女先後向弟弟父親訴苦,但怕兩人擔心,不敢說出全部情況,父親代為向阿強討公道,阿強則欲以20萬元息事寧人。

    只不過,小美在學校表現變差、精神狀況愈來愈糟,老師關心詢問才發現阿強更多惡行,連忙通報,檢警立案調查,全案進入司法程序。

    法官認為,阿強犯後否認犯行,還稱是訓練不小心碰到,批他曾為執法人員,卻辜負為人師表職責及好友信賴,多次侵犯少女,嚴重打擊被害人身心靈。雖有意和解,但小美與弟弟均沒有調解意願,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4月,應執行16年有期徒刑。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陳康宜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