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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能公司遭索賄300萬!帶頭的竟是村長「恐嚇惡狀曝光」 檢求重刑

    2025-08-26 17:38 / 作者 陳康宜
    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村長林榮慶等人,多次前往綠能公司案場滋擾甚至恐嚇敲詐。翻攝畫面
    屏東出現綠電蟑螂!萬巒鄉成德村村長林榮慶以影響居民交通、生活品質為由,三度率人進入綠能工地滋擾,恐嚇要破壞機具、動員抗爭,以索取300萬元的「回饋金」,導致工程延宕近一年,業者損失1200萬元。屏東地檢今 (8/26)宣布偵結,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對林榮慶重判6年以上徒刑。

    屏檢說明,該案起於一間綠能公司為建置農業設施暨太陽能發電系統,向私人承租萬巒鄉某段地號,2023年9月取得建造執照後開工,原預定今年6月竣工。

    未料,林榮慶明知該綠能公司為合法取得建照施工,卻假藉施工影響居民交通、噪音擾民,以及未向村民召開說明會等理由,向該綠能公司索取300萬元的回饋金。

    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村長林榮慶等人,多次前往綠能公司案場滋擾甚至恐嚇敲詐。翻攝畫面


    今年1月至3月間,林榮慶更率同梁姓配偶、某社區發展協會李姓總幹事、吳姓理事長到施工地點滋擾,揚言動員抗爭、破壞機具,進行恐嚇威脅。業者因擔心機具遭到破壞、施工人員安全,只好與對方協商,將回饋金價碼由300萬元談到降為150萬元。

    屏檢「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接獲相關通報,組專案小組蒐證,歷經數月調查,7月16日前往林榮慶住處及辦公室等6處搜索,扣得通訊紀錄及會議錄音等相關證據,並約談犯罪嫌疑人4人、證人5人到案說明。屏檢亦及時查緝款項,該綠能公司尚未支付。

    訊後,林榮慶10萬元交保、其梁姓配偶5萬元交保,另外某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李男5萬元交保、理事長吳男10萬交保。

    檢方偵查終結後,認為林榮慶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同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同法第306條第1項之無故侵入他人附連圍繞之土地等罪嫌;吳男則涉嫌上開犯行之幫助犯,均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林榮慶其惡性重大,所為實有辱官箴,犯後否認犯行並飾詞狡辯等,建請對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其餘犯嫌則求處3年6月及1年6月不等之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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