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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開發票4年逃漏稅1.9億 兄弟象前老闆林逢春認罪緩起訴

    2025-08-07 10:27 / 作者 呂志明
    宏將傳媒集團負責人林逢春。資料照。讀者提供
    曾買下兄弟象隊股權、參與球隊經營的華翼育樂公司(已解散)負責人林逢春,於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間,利用名下7家公司虛開發票,幫助其名下的宏將廣告、佳聖多媒體,逃漏營業稅1.9億元,台北地署調查後認為林逢春及公司3名高階主管,涉犯《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考量4人坦承犯行均給予緩起訴。

    檢察官開出的緩起訴條件,就林逢春的部分,緩起訴期間3年,在緩起訴確定起30個月內,必須向公庫支付250萬元,並按期繳清逃漏稅及罰鍰;另外要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10個月內,製作北檢指定的打詐、反毒、反賄選等預防犯罪宣導影片7支,每支片長不低於15秒,同時要在指定時間內在大巨蛋、光華數位新天地、新北板橋公車站新板光牆、新北轉運站、新光三越百貨台北信義新天地A8館、台北信義威秀影城、新光三越百貨台北南西店、桃園機場第一航廈行李轉盤電視上播放。

    宏將傳媒集團財務長李雅惠的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於緩起訴確定後11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20萬元。宏將廣告、佳聖多媒體2家公司總監黃嬍英、副總監黃靖淑,緩起訴期間均為1年,並於緩起訴確定後11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10萬元,同時參加法治教育6小時。

    林逢春是國內本土第一大媒體購買公司「宏將傳媒」負責人,他的父親是中影前總經理林登飛,宏將廣告公司於1998年設立,負責媒體廣告代理與採購,林逢春過去也是多利安演藝經紀公司老闆,旗下藝人包括偶像團體「Dream Girls」郭雪芙、李毓芬與宋米秦等人。

    2013年間,兄弟象以4億元正式出售!金主是中信金控旗下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但僅是出資贊助者,取得象隊10年冠名權,不實際參與經營球隊,而是由華翼育樂有限公司掛名入主,華翼育樂董座林逢春是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多年好友,兩人都是企業界組織「午餐會」成員。

    檢調查出,林逢春為宏將傳媒集團負責人,集團所屬公司包括宏將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佳聖媒體行銷有限公司、宏宣科技媒體有限公司、宏將多利安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李雅惠為宏將傳媒集團財務長兼宏將公司執行副總經理。黃嬍英、黃靖淑分別於宏將公司、佳聖公司擔任總監及副總監。

    林逢春等4人為了使宏將廣告、佳聖多媒體取得統一發票做為2家公司費用憑證,以減少稅前淨利及應納稅額,利用旗下7家公司,於2014年1月間起至2017年8月間止,利用7家公司不知情員工,開立司、銷售額8億4518萬2491元的虛偽不實统一發票共1381紙,交給宏將、佳聖2家公司做為費用憑證,2家公司再製作不實支出傳票,以此向稅捐機關申報,使宏將公司逃漏稅1億6060萬8065元,佳聖逃漏稅2955萬62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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