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控3男藝人「輪流性侵9次」!高雄妹求償敗訴 原因曝光

    2025-07-24 16:11 / 作者 陳康宜
    示意圖。資料照片
    3名通告男藝人遭高雄女子小蘭(化名)指控,4小時內輪流對她性侵9次,刑事部分檢方不起訴。小蘭另提民事求償180萬元,高雄地院一審判小蘭敗訴,全案上訴後,遭高雄高分院駁回,理由也曝光了。

    2021年5月間,藝人A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蘭,正巧接著要和B男、C男去小琉球遊玩,因此邀請小蘭前來,4人在旅館飲酒、玩遊戲,3男接連與小蘭發生性行為。

    事後,小蘭傳簡訊質疑A男「你怎麼可以眼睜睜看著他們那樣對我」,並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指控3人趁她不勝酒力伸出狼爪,短短4小時輪流性侵9次,包括A男2次、B男3次以及C男4次。

    案經調查,檢方不起訴。小蘭再提民事求償,向3男求償180萬元。

    A男稱,小蘭知道他們是藝人,因此不斷邀約見面、主動到旅館同歡。當晚小蘭酒喝得很少,曾替他「服務」,在他身上留下口水等證據,兩人發生性行為後,小蘭又跟B男、C男發生性行為。

    B男、C男稱,當時大家都為清醒狀態,沒有違背對方意,且小蘭進開旅館時神色正常、沒有向櫃檯人員求助,與一般人遭到性侵後的反應明顯不同。

    法院審理時,現場照片看不出小蘭酒醉,報案時神情冷靜、無哭泣等,醫院驗傷確認頭、胸、背、陰部等也沒有明顯外傷。加上小蘭稱曾抓傷B男大腿,對方腿上無抓痕。綜合各項證據,一審判小蘭敗訴。

    小蘭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認為原審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太報》關心您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且呼籲國人酒後不開車,保護自己與他人。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陳康宜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