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示意圖。取自Pexels
高雄蘇姓男子婚後仍流連酒店,不僅連續兩晚豪氣帶酒店妹上摩鐵,又當街與陳姓酒店小姐十指緊扣吃宵夜,妻子氣得提告,不過,法官認為蒐證畫面畫質模糊,判陳女免賠,蘇男則應賠妻子5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蘇妻覺得丈夫行蹤可疑,委託徵信社跟監,果真拍到老公連續兩晚從酒店載著不同女子前往汽車旅館。6天後,蘇妻更直擊老公帶著陳姓酒店小姐手牽手走進居酒屋,氣得當場對質,並對兩人提告侵犯配偶權,求償50萬元。
案件審理時,陳姓酒店小姐主張,與客人牽手互動是業務需求,兩人只是客戶關係,無意破壞婚姻;蘇男則未出庭。
法官認為,蘇妻提供兩段摩鐵影片畫質模糊,無法辨識女子身分,加上該車並非蘇男所有,無法證明他與兩名女子有不正當關係。
至於與陳姓酒店小姐牽手,法官認為兩人雖然互動親密、超越一般社交行為,但也無證據顯示陳女明知蘇男已婚仍故意破壞婚姻,判她免賠,蘇男則需賠償妻子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