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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收錢逾820萬「洩總統行程、外交機密」 民進黨4前黨工涉共諜案 遭起訴求重刑

    2025-06-10 11:49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今(6/10)日起訴4名在押共諜黃取榮、邱世元、吳尚雨、何仁傑。李政龍攝
    民進黨前資深黨員黃取榮,多年前到中國經商、讀書時遭中共情治人員吸收成為共諜,返台後建立總統府、外交部2條路線,將出訪友邦及外交政策的重要機敏資料,透過間諜APP「五子棋」傳遞給中國情治單位,以獲取高額的報酬,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取榮及下線邱世元、吳尚雨、何仁傑等4人,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洗錢防制法》,依法起訴,並求處重刑,同時在今(6/10)日將在押的4人移請法院審理。

    另外黃取榮在台發展組織吸收邱世元、何仁傑的部分,涉犯《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這個部分因為屬二審管轄,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黃取榮圖謀個人經濟私利,為大陸地區情工人員在台物色、接觸、吸收國人,藉以刺探、收集我國政府機關之機敏資訊而長期發展組織,獲利約計已逾600 萬元之不法利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建請量處有期徒刑12年以上之刑。

    檢調在偵辦總統府遭共諜滲透的國安事件中,查出民進黨前黨員、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特助黃取榮,多年前在中國經商、求學時,遭到中共情治人員吸收,回台發展組織,並在台灣蒐集重要情資換取高額報酬。

    中共情治人員見黃取榮已成功被吸收後,特地交付一支手機給他,裡面已安裝好一個遊戲軟體「五子棋」,這個軟體外觀看似遊戲,點進去也有棋盤,但這些全是掩人耳目,主要用途實為傳遞訊息,且全都是單向傳輸。

    黃取榮為了利益,在台灣開始透過自己在民進黨的人脈,發展單線組織,先是找了好友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邱再吸收總統賴清德在擔任副總統時的機要吳尚雨,並帶著他吃吃喝喝,藉機打探消息。

    心思單純的吳尚雨見到邱士元這個老大哥這麼照顧他,就傻傻的將賴清德在擔任副總統時出訪友邦巴拉圭的行程細節、甚至連住的房號,全都告知邱士元,邱則將訊息提供給黃取榮,黃再以「五子棋」傳送給中共情治人員,黃、邱2人則以此獲取中共情治單位數百萬元的酬勞,而吳尚雨則分文未取。

    除了總統府這條支線外,黃取榮還還發展另一條線,找上長年跟隨在吳釗燮身邊的秘書何仁傑,在吳擔任外交部長期間,何利用替部長匯整各司處的資料時,將部長的重要行程、會議、甚至是我國與友邦之間的外交策略、與外交人員的機密談話,將資料影印或拍照後交付給黃取榮,黃再透過「五子棋」上傳給中共情治人員,2人以此獲得豐厚報酬。

    檢調在今年2月18日發動搜索約談,翌(2/19)秘將邱世元、黃取榮收押禁見。當總統府知悉後隨即將解除吳尚雨職務,2月23日,檢調再發動第2波搜索,將吳尚雨拘提到案後,2月24日將吳男收押禁見。4月10日再發動第3波搜索,並拘提何仁傑到案,翌日將何男聲押禁見獲准。

    檢調在清查4人的金流後發現,黃取榮收到來自中共情治單位607萬7500元萬報酬,邱世元、221萬6924元,何仁傑及吳尚雨則未查出任何金流。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就黃取榮部分,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32 條第 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共2罪,請法院分別量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及8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涉犯《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請法院量處1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

    邱世元部分,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32 條第 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請法院量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惟若其未來仍於歷次審判中自白,請審酌是否得依《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7項規定減輕其刑。就涉犯《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請法院量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

    何仁傑部分,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32 條第 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請法院量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吳尚雨部分,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32條第1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嫌,請法院量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就黃取榮、邱世元分別收受大陸地區情工人員的工作報酬新臺幣607萬7500元、221萬6924元部分,全都屬於犯罪所得,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及《洗錢防制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
    部不能沒收時,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

    09:03 出版
    09:29 更新(北檢求刑結果)
    11:49 更新(台高檢署起訴發展組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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