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翻攝林德旺 - 台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競選總部臉書
台北地檢署查出,台灣共產黨正副主席林德旺、鄭建炘,涉嫌接受中共資助參選,另在疫情期間找人頭從中國進口新冠肺炎快篩劑賄選,檢方起訴林德旺、鄭建炘及人頭余聲洪分別依《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一審今天判林德旺等3人無罪,法院認定理由曝光。
調查指出,林德旺曾任國民黨第19屆中央委員、以及第18、19屆中國大陸台商黨代表,2006年1月間與中國籍劉女結婚後頻繁往返兩岸,2007年起他前往中國上海市、雲南省等地經商。林德旺先後成立幾個兩岸交流團體,他在2016年間遭國民黨開除黨籍,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台南市第1選區立委選舉失利,他遂在2017年2月4日,成立「台灣人民共產黨」自任黨主席。
林德旺於2017年接受中共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胡春光等人派遣,另於2022年接受山東省人民政府實質控制機構山東政報公司委託政報傳媒網台灣中心顧問,來台從事境外敵對勢力文宣推動,試圖干預、滲透台灣選舉。他還利用對岸提供的五星旗陳抗及選舉造勢,並在活動結束後簽名寄回北京。
林德旺於2022年3月間命副主席鄭建炘參選台北市議員,福建省台灣辦公室服務中心主任李忠惠同年5月間贊助4700劑廈門寶太公司出品的快篩試劑,鄭建炘及人頭余聲洪則提供47個選民地址予以收受。檢方認定,林、鄭涉犯《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另與余聲洪共犯《醫療器材管理法》。
但北院認為,林德旺、鄭建炘於上述犯行時,鄭建炘尚未經公告發布為「候選人」,因而未違反《選罷法》規定,更無法依據《反滲透法》處刑。至於進口快篩試劑部分,北院認定,他們的申請案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規定,林德旺、鄭建炘及余聲洪未觸犯《醫管法》規定,他們發送快篩給民眾,也無法認定和選舉有關,不構成預備行賄罪。
北院認為,3人雖然被起訴,但檢方所提出的證據,尚未達到讓一般人不致於有所懷疑、能確認為真實的程度,因此依照無罪推定及有疑唯利被告原則判3人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