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陳培瑜的國會辦公室主任曾宥芯,因為辦活動與民進黨新竹縣黨部主委鄭朝方的哥哥鄭朝瀚起爭執,鄭男傳訊息給曾女,表示要去拜訪曾女的前僱主,曾女認為對方是要斷她在政治圈的活路,因此提出恐嚇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鄭男傳的訊息並不屬於惡害通知,與刑法恐嚇罪的構成要件不符,處分不起訴。
鄭朝瀚出生政治世家,父親鄭永金曾任總統府國策顧問、新竹縣長、立委,弟弟鄭朝方為現任竹北市市長、民主進步黨新竹縣黨部主委,曾任中華民國總統府總統辦公室參議、行政院政務顧問、民進黨發言人、客家事務部主任。
去年4月9日,綠委陳培瑜臨時前往新竹縣參加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舉辦的活動,鄭朝瀚不滿陳培瑜的辦公室主任曾宥芯沒有將立委行程通知地方黨部,雙方因此起爭執,鄭朝瀚就用LINE傳訊息「我會去和陳進丁委員、陳秀寶委員拜訪,然後再去拜會洪慈庸委員,謝謝宥芯主任的指教」。
陳宥芯見到訊息後,認為鄭朝瀚點名要去拜訪的委員,全是她先前的僱主,認為對方的目的是要讓她在政治工作圈被封殺而活不下去,因此提起《刑法》恐嚇罪告訴。
鄭朝瀚到案後辯解,他並沒有要恐嚇告訴人,讓她在政治圈被封殺的意思,他只是因為委員辦公室沒有將委員的行程通知地方黨部,他在與告訴人連繫時發生爭執,至於他發給告訴人的訊息,是單純要去拜訪這些委員。
檢察官從雙方當時對話紀錄的截圖發現,被告的發言多使用您、貴辦公室、請您教教我、謝謝、謝謝指教等,並無不禮貌的情形,至於被告雖然稱要去拜訪告人先前的僱主,但並無提到拜訪是為了要加害告訴人的名譽或前途等具體內容,因此實難認定這些迅息已屬惡害通知,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