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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拳頭拳擊友誼賽鬧人命 俱樂部館長「這原因」獲判無罪

    2025-04-28 16:49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院。侯柏青攝
    年輕的胡姓男子參加由新店拳擊俱樂部舉辦的「第11屆大拳頭拳擊友誼賽」,不料被攻擊倒地後卻不治身亡,家屬提出告訴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丁姓館長未依規定設置醫護人員,認為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台北地院審理後卻認為,選手死亡與丁男無因果關係,今(4/28)日宣判丁男無罪。可上訴。

    新店拳擊俱樂部的丁姓館長,具有International Boxing Association(簡稱IBA,前身為 AIBA,下稱國際拳擊總會)國際一星拳擊教練、職業拳擊裁判、A級國家級拳擊教練及裁判資格,2022年7月30日,在俱樂部舉辦「第11屆大拳頭拳擊友誼賽」,公開由「『未二勝的職業拳擊手、校隊選手及任何技擊項目全國前二』以外」的拳擊手報名參加。

    年輕的胡男,2022年7月14日練習拳擊時,因頭部受到攻擊,受到不明程度的硬腦膜下腔出血的傷害,但尚不致影響日常生活,胡男報名參加「第11屆大拳頭拳擊友誼賽」,同年7月30日在俱樂部過磅並出具「保證個人身體狀況確實良好」的聲明書。

    當天下午5點多,胡男上場比賽,為藍角拳擊手,與紅角拳擊手的徐男對戰,在第2回合時,胡男因為遭到徐男連續攻擊頭部,引發急性硬腦膜下腔出血而腳步不穩,陳姓裁判見狀立即停止比賽並判定徐男獲勝,胡男在被扶下場後,由於現場並無任何醫護人員進行傷勢檢查,胡男在女友攙扶下走出俱樂部門口後就不支倒地陷入昏迷,經送醫急救後2度判定腦死,最後宣告不治。

    胡男家屬無法接受這個事實,認為丁姓館長、徐姓選手、陳姓裁判均有過失,對3人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丁姓館長未依規定在現場設置醫護人員,以致胡男之前因頭部受傷在未經醫師評估下,貿然參賽。比賽結束後,現場又無醫護人員檢查胡男狀態,以隨時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認為丁姓館長涉犯過失致死罪,依法起訴。至於徐姓選手、陳姓裁判則處分不起訴。

    台北地院就丁男涉及過失致死的部分審理2年後,認為胡男的死與丁男並無因果關係,因此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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