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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勵員工買回庫藏股 協禧大股東偷買股票獲利294萬被訴

    2025-04-14 18:07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上櫃公司協禧電機(股票代號3071)董事會,於2020年3月24日決議通過買回庫藏股轉讓給員工、激勵員工士氣,沒想到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大股東黃彩雲涉嫌利用公司前員工帳戶,大量買進公司股票,不法獲利294萬5683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女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依法起訴,檢察官審酌黃女自白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依照協禧電機官網記載,協禧電機在電子散熱處理技術方面,一直居於領先的地位。在過去40多年中,已開發了眾多的散熱產品廣泛使用於資訊工業的電子零件中。目前除在亞洲、美洲成立研發中心及製造工廠外,產品包含,CPU散熱器、風鼓交/直流向風扇等,均具有其獨特的技術和優點,與協禧有合作關係的廠商,世界知名的各大廠如:HP、AIWA、SIEMENS、COMPAQ、QUANTA、ACER、SONY、IBM、and SAMSUNG、HITACHI、MICROSOFT,在台灣的知名廠商也有大同、華碩、神達、光寶、旭電、仁寶等。

    檢調查出,黃彩雲與黃瑞益為姊弟關係,共同設立康勛股份有限公司、康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嘉泰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由黃彩雲實質掌控,2人自2013年起,透過這些投資公司持有協禧多數股份而取得經營權,並由黃瑞益擔任協禧及其子公司欣瑞聯(開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彩雲則是協禧有實質影響力的大股東。

    2020年3月24日,協禧董事會決議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通過買回公司股份轉讓股份予員工,執行買回期間為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5月24日止,預訂買回3000仟股,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每股10元至每股24元,若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檢調查出,2020年3月間,黃彩雲與黃瑞益談及協禧公司買回庫藏股的規劃,並從黃瑞益口中獲知協禧公司將進行研議,且依照協禧過待慣例,會就黃瑞益的商業判斷提議照案通過,因此黃彩雲是證交法所規定的獲悉消息之人。

    當當協禧這項重大訊息尚未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並在禁止交易期間,黃彩雲透過前員工的證券帳戶,買入協禧公司股票,等到股票上漲後再賣出,不法獲利達294萬5683元。

    檢察官葉詠嫻在去年10月30日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發動搜索約談,經偵查後認為涉嫌違反內線交易罪的為大股東黃彩雲,依法將她起訴,至於協禧董事長黃瑞益及相關涉案者共計14人,則認為罪嫌不足,全都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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