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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創意私房裝針孔偷拍 劣警今出庭問他認不認罪他這樣回

    2025-04-10 15:31 / 作者 呂志明
    記者問郭昇翰:「今天會認罪嗎?」原本低頭的他,緩慢抬起頭約45度角,朝遠方看過去。呂志明攝
    在台北市警局服務的警員郭昇翰,涉嫌裝針孔偷拍女警、洽公女子、借廁所的路人、精神疾病患者、未成年女子、女同學,被害女子高達近60人,目前已有8名女子提告,台北地檢署去年底將他起訴、昨(4/9)日再追加起訴,今(4/10)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記者問他:「今天會認罪嗎?」原本低頭的他,緩慢抬起頭約45度角,朝遠方看過去。

    今日下午快要開庭前,郭昇翰急匆匆的從北檢大門進入,記者見到他蜂擁而上,問他「郭先生,請問檢方起訴你妨害秘密有沒有話要說?」、「你是不是有在派出所偷裝秘錄器?」、「為什麼要這樣做,你不覺得很抱歉嗎?裡面還有小孩子吔!」、「你是不是有跟拍女同事上廁所,「對於那些被害人你有沒有話要說?」、「怎麼連同學會都要偷拍女同學?」,無論記者怎麼問,郭昇幹始終低著頭不發一語。

    加入創意私房、偷拍女警、民眾、精神疾病患者、未成年女子、女同學的警員郭昇翰。呂志明攝


    直到有記者問他,「今天會認罪嗎?」此時快步行走的郭昇翰,不知是為了看路還是聽到關鍵字,突然緩慢的抬起頭來,頭朝右方略上揚45度角的資勢看了一眼,然後又低頭快步上二樓進到法院。

    北檢查出,郭昇翰於2016年12月24日至去年2月23日,在台北市警局某分局下轄某派出所得(甲派出所)服務,2022年5月15日透過網路買了一個微型錄影裝置,偷偷安裝在派出所1樓身障廁所內,並將鏡頭朝向廁所的馬桶正面,隨機拍下使用者如廁所的畫面後,再以影片截圖的方式,每人擷取1幀至數幀不等之影片畫面存檔,再將偷拍畫面刪除。

    郭昇翰除了在服務的派出所裝針孔偷拍,還在其他商家廁所偷裝針孔,隨機竊錄使用廁所的人正面容貌且裸露下體如廁的猥褻影片,再以影片截圖方方式,擷取3幀影片畫面保存,再將原始竊錄影片刪除。

    在甲派出所服務期間,郭昇翰見到有女警進到2樓蹲式廁所,就偷偷潛入該蹲式廁所間相鄰廁所間,拿著三星S20手機自廁所間的隔板下方空隙處偷拍女警如廁畫面,再將偷拍的影片以截圖方式,擷取1幀至數幀不等之影片畫面保存,再將原始偷拍檔刪除。

    除了在廁所偷拍,郭昇翰還利用警員身分,在與女性同事公往來,或以警察身份依職權處理民眾報案時,利用對方信賴他近距離互動時,假公濟私以手機從對方衣領、衣擺或襯衫鈕釦間等空隙處竊錄她們上衣內胸部隱私部位。

    更誇張的是當郭昇翰在今年2月24日轉調至同分局轄下另一個派出所(乙派出所)服務,8月14日接獲通報前往轄區某民宅處理1名女子精神疾病救護的為民服務勤務時,見到該名女子下半身未著任何衣褲,竟拿起手機拍攝女子隱私部位。

    台北地檢署受理後發動搜索,查扣郭昇翰的行動硬碟,查出被害女子高達近60人,其中除了女警、洽公女子、借廁所的路人、精神疾病患者,還有未成年女子,其中只有7名女子提告,提告者大多為女警,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郭昇翰涉犯《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祕密、《個資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對郭昇翰加重其刑。

    檢察官從查扣的行動硬碟的一個資料夾發現,裡面存放的女子照片,除了偷拍的畫面還有女子的生活照,對此郭昇翰供稱,這位被害人是他的同學,他是在參加同學會時偷拍其如廁畫面。而這位被偷拍的女子得知後也提出告訴,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郭男涉嫌重大,依法追加起訴。

    另外,郭昇翰還涉嫌加入創意私房會員,並疑似下載未成年少女性隱私的影像,郭員涉及不法的部分,經台中地檢署發動搜索約談後,移轉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目前以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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