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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錢供毒少年做假績效!前警局小隊長勾結藥頭被反噬 二審改判10月

    2025-03-25 12:28 / 作者 侯柏青
    毒品濫用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前汐止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耀堃,2016年7月間為了拚新北市警局「青春專案」績效,竟兩度出錢讓盧姓男藥頭幫忙購買第二、三級毒品,再透過盧男邀約少年到KTV開趴免費供毒,等少年上鉤後,盧男再通知他到場臨檢掃毒拿績效。不料兩人事後翻臉,盧男供出陳耀堃才是幕後影武者,導致陳遭檢方起訴。一審認定陳成立兩罪,合併執行1年4月有期徒刑,二審今天認定其中一罪不成立,另一罪仍維持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方查出,新北市警局當年的偵防犯罪績效評核計畫中,為了掃蕩青少年毒品犯罪而設立「青春專案」,陳耀堃為了達到績效標準,他想出的解決方案竟是與盧姓藥頭(另案判刑確定)謀議,由他出錢供盧男買第二、三級毒品,再主動引誘少年吸毒,以讓他上門臨檢取得績效。

    兩人謀議既定,盧男收下陳耀堃的錢後,在同年7/19邀約3名少年唱KTV,卻在包廂桌上放了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各一包供少年免費施用,等3名少年使用後,陳耀堃就上門臨檢賺績效。不過,第一次的毒品查緝績效不足以達成汐止分局的配額,陳耀堃遂要求盧男仿照7/19模式處理。

    盧男買好毒品後,在同年7/29藉口替朋友慶生,以每人1500元的價格引誘詹姓少年等16人到KTV包廂唱歌,現場的桌上同樣提供K菸、K粉等毒品,讓少年免費使用,當場僅有詹姓少年施用,其他少年還沒開始使用。盧男一看到有人已經開始使用,馬上聯絡陳耀堃進來臨檢,盧男則趁臨檢前落跑,陳耀堃當場查獲詹姓少年及毒品。

    一審認定陳耀堃構成兩罪,第一次的犯行判8月、第二次犯行判10月,合併執行1年4月有期徒刑;但二審今天認定大逆轉。

    二審合議庭認定,陳耀堃第一次透過盧男引誘3名少年吸毒部分,考量陳耀堃否認犯行,而盧男雖然指稱陳耀堃在當天或前一天會給他現金買毒,卻沒有金流等積極證據佐證,因此改判無罪。

    不過,第二次犯行部分,合議庭認為,陳耀堃雖然同樣否認犯行,但除了盧男指證歷歷,合議庭也認為,陳耀堃確實有在2016年7月20日到28日間多次匯款給盧男,因此不採信陳耀堃供述,認定他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轉讓第二級毒品罪等罪。

    合議庭認為,一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陳耀堃上訴不足採信,而一審考量犯罪情狀後才量刑,檢方上訴認判太輕也沒有道理,因此駁回雙方上訴。

    合議庭今天僅認定陳耀堃成立一罪,刑度則維持10月有期徒刑;至於原審判8月部分則逆轉改判無罪,應執行刑一併撤銷。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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